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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关注野生动物致害问题

解决好保护成效的“烦恼” 推动人与自然和谐


    □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王春霞

    2月28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落实“一决定一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情况的报告。

    2020年5月至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以下简称 《决定》)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执法检查 (以下称“一决定一法”执法检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执法检查报告。

    关于野生动物致害问题,国务院的落实报告指出,统计评估野猪等野生动物致害情况,研究部署防控综合试点。财政部加大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偿的支持力度,地方按规定统筹中央财政资金对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的损害给予适当补偿。

    下一步将综合施策防控野猪等野生动物危害。研究猎捕调控枪支使用管理制度,加强猎捕技能培训,调查评估野生动物生境容量,科学规范推动猎捕调控活动,探讨设置隔离设施、引进天敌、监测预警等主动预防措施。指导督促地方尽快依法出台补偿标准办法,创立有效防控、合理补偿模式并逐步推广,统筹兼顾、妥善处理好保护野生动物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之间的关系。

    窦树华委员建议,完善损害补偿制度。加大中央支持力度,支持、指导、督促地方依法尽快出台补偿办法,明确补偿的标准、范围、认定的程序、资金的来源等,积极推动保险机构开展野生动物致害赔偿的业务,建立有效防控、合理补偿的模式。据了解,全国有8个省、区、市已经出台了补偿办法,大部分还没有出台。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猎捕的野猪怎么处理,以前猎捕队可以出售,成为猎捕队收入的重要来源,但是现在猎捕以后无法处理。

    哈尼巴提·沙布开委员说,野生动物入侵了人的住所要不要防范,这个问题在我们那里反映非常突出。在保护野生动物的同时,野生动物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时候如何去处理,界限要划清楚。

    程立峰委员建议,重视野生动物伤人、损害财产等新出现的问题。加强调研,从国家层面及时出台相关预防措施、补偿资金渠道和标准、种群总量调控办法等指导性文件,解决好保护成效的“烦恼”,推动人与自然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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