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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儿童友好城市由“愿景”变“实景”


    伴随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写入“十四五”规划纲要,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理念、愿景、路径、价值也成为业界讨论的焦点。近日,“四川师范大学中国幸福家庭建设研究中心”揭牌仪式暨“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示范 营建全龄友好包容社会”研讨会上,来自高校、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及一线工作者们围绕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议题,做多维度讨论,认为实现“儿童权益最大化”是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的核心理念,儿童友好城市的建设是营建全龄友好社会的重要内容。

    ■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任然

    今年,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正式写入了“十四五”规划纲要。全国各地均纷纷推出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创新举措,儿童友好城市的建设理念、愿景、创建路径、价值意义等也成为业界讨论的焦点。在成都,市委市政府提出在“十四五”时期要实施“幸福美好生活十大工程”,其中的“全龄友好包容社会营建工程”,明确了创建儿童友好城市的目标。

    近日,由西南交通大学国际老龄科学研究院与四川师范大学共同举办的“四川师范大学中国幸福家庭建设研究中心”揭牌仪式暨“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示范 营建全龄友好包容社会”研讨会上,专家学者及一线工作者们围绕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议题,做了多角度、多维度、多层次的讨论。

    什么是“儿童友好城市”?

    1996年,联合国儿基会和人居署共同发起儿童友好型城市倡议(下称倡议),提出“儿童友好型城市”是指致力于实现《儿童权利公约》规定的儿童权利的城市、城镇、社区或任何地方政府体系;在儿童友好城市或社区,儿童的心声、需求、优先事项和权利是当地公共政策、程序、决策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儿童友好城市就是实现儿童权益最大化的具体行动。成都理工大学法学、社会学系副主任、副教授李海梅认为,儿童友好城市是适合所有人居住的城市。

    西南财经大学教授、四川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章群,从中国发展角度,做出进一步解读。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国0-14岁人口为2亿5千万余人,拥有全世界最大的少年儿童群体。关注儿童权益,创造适合他们居住和生活的城市环境,促进儿童健康快乐成长是实现整个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构建儿童友好城市新格局,无论是战略、规划和行动各层面,都要秉持儿童权益最大化的理念,并以儿童优选原则为指导。

    创建儿童友好城市的路径

    联合国倡议中提出了儿童友好城市的愿景是:每个儿童和青年都能拥有愉快的童年和青年时光,在各自城市和社区中,平等享有自身权利,充分发挥自身潜力。如何将儿童友好城市的“愿景”变成“实景”?论坛上,诸多专家聚焦“儿童与家庭”,从家庭政策、托育服务及家庭教育等角度解读了其现状、难点,并提出了对策建议。

    四川省妇联网络信息传播与女性研究所李兴睿研究员,从儿童照顾、性别与家庭政策层面探讨了儿童友好的家庭支持政策体系的建立重点。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通过城市中的单位制和农村公社提供了多项家庭政策,如儿童保育制度,解决了妇女参加社会生产的后顾之忧。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各主体的更迭,人口与家庭结构的变迁,儿童照顾的模式也在不断发展变化,国家一直在摸索新的平衡型家庭政策中前行。向平衡型家庭政策方向发展,政策及体系应在性别平等的新型性别秩序上建立,解决女性就业问题的同时,也要鼓励男性的再家庭化。

    锦兰教育董事长祝小红介绍,十八大以来,国家更加重视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将“幼有所育”作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之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曾提出要重视解决好“一老一小”问题,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近几年,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改委、卫健委等部门发布了多个相关指导意见。发展普惠托育仍面临着市场真实需求有待被激发、相关建设及备案标准达标难、专业人才缺乏等困境。因此,可以公办民助、民办公助、支持企业办园、老幼共育、物业管理与托育融合发展等方式,协同推动普惠托育服务的发展。

    四川师范大学中国幸福家庭建设研究中心主任唐文焱,代表省市《两纲》起草组对新一轮《成都市儿童发展纲要》编制做了解读,提出了依托《纲要》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实现路径和重点领域,据介绍,四川省正在制定的新一轮儿童发展纲要,在目标领域方面,比上一轮增加了两个,一个是儿童与安全,一个是儿童与家庭,儿童与家庭领域中,涉及到了家庭作用、儿童主体地位、家庭教育体系等7个目标。唐文焱认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应当包含儿童友好家庭、儿童友好学校,应加大家庭教育研究和指导力度,并以家校社合作方式来建立统整化的家庭建设体系。

    儿童发展与家庭建设、家庭教育紧密相关,它需要多方力量的综合推进。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青少年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张雪梅强调,如何综合协同推进,将政策与专业性相融合,与新时代智慧技术及数字化相结合等,或将是下一步家庭建设及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中的重点内容。

    重视困境儿童的权益保障

    创建儿童友好城市,普通儿童应该被看到,特殊儿童更应该被看到。困境儿童,特别是其中的残障儿童,其自身和家庭现实状况,可能不为社会所普遍了解,也不在我们大多数人的观察考虑范围之内。这是盲点,也当是儿童友好城市构建中的重点。

    西南交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国际老龄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杨一帆认为儿童友好城市创建,应当是一个有温度的行动,应尽快将功能残缺家庭纳入研究和政策范畴中,以更高站位的政治决心和更大力度的资源投入,推动制度建设、政策完善、环境营建以及各职能部门的切实履职,让每一个儿童都被平等对待,都能得到尊重,都能快乐成长。

    成都市善工家园助残中心社工部部长王晓介绍了特殊儿童群体及其家庭面临的困境,成都市民政局儿童福利处尹凤娟提出要关注那些属于真空地带、监护缺失儿童生存保障的倡议,认识到儿童友好城市应是服务友好型城市,服务应当满足不同儿童群体、不同年龄阶段儿童群体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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