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版:视点 PDF版下载

版面: 视点

面对“结婚少了”“结婚晚了”现象,专家建议

在完善家庭政策的同时构建新型婚育观


    高亚菲/绘

    ● 生育政策的调整和配套措施的出台有利于提振更多家庭的生育意愿,推动生育意愿转化为生育行为,释放生育潜能,减缓人口老龄化进程,增强社会整体活力

    ● 要提振结婚和生育意愿,归根结底是要让人们相信婚姻和家庭的价值,增强对婚姻和家庭的信心。这需要整个社会在完善家庭政策的同时构建新型的婚育观

    ● 在充分的经济支持和非经济支持下,与伴侣构建家庭和生养后代是大多数人作为社会性生物最本能的选择。所以,与其说要警惕和防范不婚不育,不如说要顺应每个人出于本能的选择,并为他们的选择提供便利条件和法律保护

    □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富东燕

    近期,经济学家任泽平及其团队、共青团中央一课题组相继发出婚姻调研报告:任泽平团队通过数字分析得出,在多种选择和无奈之下,中国人结婚少了、结婚晚了、离婚多了。共青团中央调研的对象是1995~2009年间出生的一代人(Z世代),得出他们不准备结婚的四种情况——被现实所困的“忧婚族”,把婚姻标签化的“恐婚族”,对婚姻“佛系”的“懒婚族”,对婚姻祛魅的“不婚族”。

    两份报告均剑指当代青年略显悲观的婚姻观。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如何才能构建更加积极的婚育观和家庭观,让适婚人群走进婚姻?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为此采访了相关专家。

    如何解释“不婚”现象?

    “年轻人的‘不婚’现象,更准确地来说,是一种结婚年龄推迟的现象。中国仍然是一个普婚社会。”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副研究员石鑫表示,虽然我国20~29 岁未婚者比例随着年份增加在逐渐升高,但是到35岁之后还处于未婚状态的人口比例始终较低。“与日本、韩国等国家相比,我国表现出了明显的婚姻推迟,而终身不婚者的比例很低。”

    石鑫给出的数字显示:1990~2017年,我国育龄妇女平均初婚年龄从21.4岁提高到25.7岁,推迟了4岁多,并有继续走高趋势。

    任泽平团队的报告也指出近年来突出的“晚婚”现象:2005~2019年,20~24岁结婚登记人数(含再婚)占比从47.0%降至19.7%,30~34岁、35~39岁、40岁以上结婚登记人数占比分别从9.9%、4.9%、3.9%增至17.7%、8.1%和19.9%。

    对于当下年轻人的“不婚”现象,山东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博士吴真认为,可参考西方国家曾经出现过的相似现象加以解读。“观察欧洲各国1980年以来的结婚率,大部分国家都呈现下降趋势,尤其如英国、法国、荷兰、葡萄牙等国,其2017年统计出的结婚率均比40年前降低了一半左右。这说明,‘不婚’在西方国家早已是常见且越发普遍的现象。”

    背后的深层原因是什么?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是我国传统的婚姻价值观。而共青团中央的调研显示,对于结婚问题,25.1%的青年选择“不确定”,8.9%的青年选择“不会结婚”,即有34%的青年不再认为结婚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

    石鑫认为,这种现象的出现受到经济、社会、文化等综合因素的影响。

    石鑫分析说,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逐步完善,传宗接代、养儿防老等传统家庭观念逐渐式微,年轻人更重视夫妻是否有共同价值观、是否可以相互陪伴成长等精神需求,家庭关系也更强调平等、独立、自由。这使得年轻人对“另一半”的要求不断提高,婚姻匹配难度上升。

    同时,一些实证研究表明,受教育程度的提高会推迟初婚年龄;移动互联网的普及改变了年轻人的社交方式和生活方式,冲击着人们对恋爱和婚姻家庭的预期;社会对同居、独身、离婚等现象的包容度也大大提高。“结婚成本的提升,更是增加了年轻人结婚的客观难度。”石鑫说。

    在吴真看来,对于“想结却不能结”的群体,外在的客观因素确实提高了他们步入婚姻的门槛,包括:人力资源的市场化使得就业变得不稳定,加重了年轻人的职场压力,压缩了他们个人情感生活的时间;住房的市场化使得年轻人对高额的房价望而却步,令“安居难”成为婚姻的一项重要阻碍;教育的市场化、医疗的市场化提高了年轻一代在生育、养育、赡养父母方面的经济压力。

    而对于“能结而不想结”的群体,吴真认为,一方面是由于“家庭的去制度化”。“现代社会中,家庭的许多功能已经被其他社会元素取代。比如,以往家庭的经济功能以节约生活成本、提高集体收益的方式满足二人的共同需求。而如今,随着女性在经济上对家庭的依赖感不断减弱,婚姻在家庭互助上存在的价值及其不可替代性自然降低。”

    更值得关注的是年轻一代个人意识的苏醒。吴真表示,与父辈一代相比,当今年轻人对婚姻的自主性有着更高的要求。与20世纪60年代末的西方年轻人一样,他们通常会把个人的选择放在第一位,而不再想被家庭所“捆绑”。

    为何女性的结婚意愿更低?

    共青团中央在调研中还发现,女性的结婚意愿明显低于男性。女性表示“不结婚”和“不确定会不会结婚”的人数占43.92%,比男性多出19.29%。而女性不想结婚的首要原因为“不想生孩子”。

    在石鑫看来,工作和家庭的冲突对女性的自身发展带来不利影响。与男性相比,女性在家庭中承担了更多生育、养育、教育子女的责任;同时,一些用人单位还存在忽视女职工生育和劳动权益的就业歧视行为;再加上随着女性经济独立,对家庭的依赖逐渐减低……这些因素都会降低年轻女性的结婚和生育意愿。

    “这其实是一种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吴真对此表示,相较于传统社会中不得不依附于婚姻制度的女性,现代女性已经有能力摆脱这种硬性制度,更加有意识地去发掘自我需求、规划个人生活。年轻女性对于结婚和生育有了更多自主选择。

    现代女性真的恐婚恐育吗?吴真认为,答案并非如调查数据显示得那样简单。“从北欧和西欧的历史经验来看,以尊重个人意愿为前提的各类社会政策能够显著提高女性的结婚和生育意愿,使她们既可以追求个人的职业发展,也乐于组建家庭、生养子女。”“女性表面上对婚姻生活的不确定性和不安全感需要通过法律和政策上的保障来化解。”

    “三孩”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有何重要意义?

    婚姻背后隐藏着一系列问题。结婚率的下降导致生育率的下降,而新生人口数量的减少无疑会给未来的人口发展、经济发展、种族延续、文化创新等带来隐患。低生育率和人口老龄化已成为世界各国普遍面临的挑战。

    我国的“十四五”规划已将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提出优化生育政策(“三孩”政策),以“一老一小”为重点完善人口服务体系,并明确了完善产假制度、探索实施父母育儿假、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等政策重点。目前,各地各部门正在陆续出台生育政策配套措施。

    “这些配套措施是一个系统性工程。”吴真分析说,鼓励生育的配套措施主要有两大类:一是经济性的支持,包括生育补助、育儿津贴、雇佣保姆补助、儿童入学补助、家庭税收减免等措施;二是非经济性的帮辅,涵盖免费或普惠性婴幼儿看护、儿童医疗保健服务、父母育儿假等。这些措施需要与相应法律相互配适,基本原则就是保障个人权益和维护社会公平。“北欧和西欧国家的实践证明,以此为原则的法律与政策措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人们(尤其是女性)的生育意愿,也能够系统、平稳地推进人口增长与均衡发展。”

    石鑫认为,生育政策的调整和配套措施的出台有利于提振更多家庭的生育意愿,推动生育意愿转化为生育行为,释放生育潜能,减缓人口老龄化进程,增强社会整体活力。

    “从各国经验来看,并不存在立竿见影或普遍适用的家庭政策。” 石鑫分析说,受经济发展水平、性别文化结构等多种因素影响,同样的政策工具在不同地区和文化下会产生不同的效果。“就我国而言,需要各地在国家宏观规划的指导下,因地制宜地探索符合地域特点的家庭政策工具。”

    如何提振结婚和生育意愿?

    积极的婚育观和家庭观对于整个社会发展意义重大。

    “要提振结婚和生育意愿,归根结底是要让人们相信婚姻和家庭的价值,增强对婚姻和家庭的信心。这需要整个社会在完善家庭政策的同时构建新型的婚育观。”石鑫强调。

    她建议,一是传承和创新优秀的家庭文化。媒体要倡导共建共享、男女平等、代际和谐的新型家庭文化,融合现代文明理念弘扬家庭美德,广泛宣传典型家庭事迹。二是加强婚恋指导服务。民政、共青团、妇联、高校、社工机构等要加强婚恋咨询服务的供给,及时化解家庭矛盾,提升家庭成员责任感。三是开展婚俗方面的移风易俗。加强乡风文明建设,反对天价彩礼、铺张浪费等陋俗,树立文明婚俗。

    “还要从政策层面完善性别平等的家庭政策体系。”石鑫提出,要完善家庭服务体系,特别是要加大公共托育服务供给,大力提高3岁以下儿童入托率,减轻家庭育儿负担;要探索实行父母育儿假,鼓励父母共同育儿,减轻女性育儿压力;要加大女性就业权益保障力度,惩罚对女性就业歧视的雇主,鼓励用人单位采取弹性工作制等方式帮助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使生育的成本由国家、用人单位、家庭共同分担。

    吴真认为,应摒弃功利性和强迫性的思维。“在充分的经济支持和非经济支持下,与伴侣构建家庭和生养后代是大多数人作为社会性生物最本能的选择,所以,与其说要警惕和防范不婚不育,不如说要顺应每个人出于本能的选择,并为他们的选择提供便利条件和法律保护。”“充满爱意的伴侣生活和其乐融融的亲子关系,是包括Z世代在内所有人向往的图景。”

0
© 2021 中国妇女报
ICP备:京ICP备05037313号
您的IE浏览器版本太低,请升级至IE8及以上版本或安装webkit内核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