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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5个月

北京法院对137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或责令接受指导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王春霞 发自北京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陈伟红5月12日介绍,自2022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以来,北京市法院少年法庭先后对137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或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累计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提示书及家庭教育指导令116份。

    当日,北京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据介绍,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5个月以来,北京全市法院少年法庭先后在71件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其中民事案件49件,主要涉及抚养、探望,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等案由;刑事案件22件,主要涉及盗窃、故意伤害、强奸、猥亵儿童等案由。

    陈伟红说,调研发现,这些案件背后隐藏的家庭教育问题主要有四类:部分家长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成长不上心、不尽心,“生而不养,养而不教”;部分家长教养未成年子女方式失当,存在“不会管”“管太多”“舍不得管”等问题;少数婚姻破裂的家庭情况影响了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部分家长缺乏对未成年子女网络活动的监管。

    按照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规定,法官对相关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或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从回访效果看,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在家庭教育理念、责任意识等方面均有不同程度提升,家庭监护、亲子关系等普遍有所改善。”陈伟红说。

    当日,北京高院发布了北京法院少年法庭涉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典型案例。据介绍,这6件典型案件根据涉案未成年人家长存在的个性化问题,开展多元化家庭教育指导,而非“一刀切”地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

    北京高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宋莹介绍,王某盗窃案是区法院联合区妇联、区教委,统筹社会资源,共同做好家庭教育“后半篇文章”的典型案件。未成年人王某因交友不慎,误入歧途。针对王某母亲教育能力不足,特别是缺乏与青春期子女沟通技巧的问题,法院联合区妇联对其进行“一对一”家庭教育指导,制订个性化家庭教育方案,并为其提供“女性终身学习平台”,帮助其提高教育素质,促进亲子和谐。在后续回访中,区法院又多次联系区教委沟通王某刑满释放后的教育问题,有效缓解了家庭的后顾之忧,真正将家庭教育的“后半篇文章”做到位。

    为进一步深化家庭教育指导,陈伟红建议,深入推进家庭教育改善成果评估标准规范化建设,完善相关规范性意见,对家庭教育指导令的执行保护措施等予以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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