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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维权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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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网络“代骂”被行拘是一次严肃警示


    ■ 鞠实

    近日,湖南长沙,民警依法处理一名为他人提供“代骂”服务,网暴他人的违法人员。据悉,涉事男子李某东今年22岁,自2022年10月至今,他以100元一天的价格,帮助客户在指定社交平台上对不特定人进行网络言语辱骂,非法获利近万元。来找李某东下单的人形形色色,下单理由五花八门,有的是因为情感纠纷,有的是因为玩游戏闹了矛盾,还有商家恶意抹黑竞争对手。目前,李某东已被依法行政拘留。(《南国早报》8月13日)

    早在2004年,网络“代骂”就因把网络搞得乌烟瘴气而被舆论关注,只是当时的网络“代骂”局限在网络游戏纠纷中。

    时至今日,网络“代骂”不但没有消失,反而成了“生意”,扩大到很多方面,比如日常琐事、情感纠纷、工作矛盾、“饭圈”互撕等。只不过,在各方关注下,这样的网络“代骂”更隐蔽了些。

    我国民法典对网络暴力进行了明确的定义和规定,并严肃说“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此外,还需要强调的是,在网络“代骂”服务过程中,购买者必须提供对方微信号或手机号,交易才能成立。未经他人允许,擅自提供他人微信或电话号码,这同样触犯了法律红线。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个人信息处理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

    这些规定都对网络“代骂”行为明确了严肃的法治红线。此次这名男子因提供网络“代骂”服务被刑事拘留,无疑是一个严肃的警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骂”同样不被允许,不管有理没理都不行;网络“代骂”涉嫌违法,公安等监管部门对此的态度是“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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