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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检察官黎琳:公益诉讼战线上的“拓荒者”


    黎琳在办案现场。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供图)

    ■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见习记者 张凌漪

    ■ 刘传丽 李润雪

    作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下简称一分院)的青年检察官,黎琳凭着不服输的韧劲和敢于突破的精神,不断解决办案中遇到的各种“疑难杂症”,成为检察公益诉讼战线上的“拓荒者”。近日,她被评为2023年重庆市“最美机关青年”。

    办理多个“首例”或较大影响案件

    2018年,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确立之初,刚从政治部“转岗”来的黎琳一头扎进了这个“新业务”。

    一到岗,黎琳便参与办理了重庆首例向区级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的“环境污染案”。

    某锶业公司渣场总占地面积18.87亩,仿若一座黑色的“大坝”。该渣场废渣经雨水冲刷,污染了周边13亩土地。

    为了获取实证,黎琳从12米高的“大坝”顶部,手脚并用,逐级往下滑落至中部、底部,成功取证。

    由于废渣堆积时间长久,生产的废气、废水同样令当地居民怨声载道。因此案件同时涉及土地、林业、环保、安全四个领域的公益问题,在制定检察建议环节,由于没有“范本”可参考,制发标准、文书制作都需要从零摸索。

    黎琳在反复修改、斟酌数十次后,拿出一份说理清晰,释法充分的规范文书。

    同年9月,一分院向该公司所在区政府送达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并联合政府对企业量身定制改造工程根治废渣污染,取得了治污、发展双赢的最佳司法效果。这份检察建议后来被重庆市检察院评为优秀法律文书。

    五年来,面对全新的领域,黎琳大胆探索,办理了多个“首例”或较大影响案件,参与办理或指导辖区公益诉讼办案超过700件。

    勇于创新办案新模式

    在办理的“谷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中,她突破性探索出“诉前保全+诉后警示”保护个人信息新路径。

    2018年底至2021年期间,谷某在重庆市内非法大量收购、收集以他人名义登记的联通手机卡,并在电话卡户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号码及接收的8万余条短信验证码售出,非法获利共计26万余元。

    案发后,公安机关在谷某住处现场查获非本人实名的联通电话卡1200余张。2022年4月,谷某因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但1200余个以他人名义登记的手机号码仍有可能被使用,并且可能给机主造成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甚至因此引发洗钱、诈骗、涉黄、涉毒等问题。

    “如果等到司法程序走完再去挽回损失,后果难以预估。适用诉前保全,及时冻结所有手机号码,可以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黎琳认为,需要与时俱进地创新司法机制。

    2022年6月,一分院就该案正式向法院提交了重庆首份个人信息诉前保全建议书。

    同时,为避免处置涉案账号时个人信息再次被不法使用,黎琳在诉讼请求中提出“诉后警示”,在与侵权人充分沟通后,由其发送公益警示短信,体现修复行为的“公益”属性。2023年4月,警示短信发出后,引发了大量用户关注。

    此案开创性的办案方式取得良好效果,2023年7月,被评为“2022年度十大检察公益诉讼精品案例”。

    为加强妇女人格权益司法保护贡献“她力量”

    2022年修订版妇女权益保障法增设了检察公益诉讼条款,既拓展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也拓宽了妇女权益保障的法律救济渠道。作为一名女性公益检察官,如何贯彻好新增的法条,加强对妇女人格权益的司法保护,成为黎琳新的思考方向。

    黎琳表示:“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七十七条作为检察公益诉讼在妇女权益保障领域的赋权条款,让检察公益诉讼成为妇女人格权益保障的‘托底’。对拓展检察机关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职能范围和履职方式,更主动、更直接服务于人民群众现实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在走访重庆市妇联等单位、收集整理大量资料后,她把该领域的公益保护重点着眼到妇女人格权的保护。她认为:“众多妇女人格权益受到侵害,会导致妇女群体尊严被冒犯、人格被贬低、女性社会安全感下降等后果,不利于男女平等,还可能影响未成年人形成正确的价值观。”

    在过去一年中,黎琳指导其辖区基层检察院办理了大量督促保护妇女群体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等人格权益的案件,如指导辖区合川区检察院,针对公共场所母婴室配套设施建设管理不规范的情况,通过磋商方式督促完善17个公共场所母婴室配套设施,实现母婴室在高德地图上可搜索查询,推出“喂爱导航”母婴守护计划,实现哺乳期妇女隐私权保护等。该案例也在2023年重庆检察公益诉讼白皮书上发布。

    最近,黎琳结合妇女人格权益保障领域开始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情况,撰写了《妇女人格权益保障领域检察公益诉讼的理论思考》,得到重庆市女检察官协会的高度肯定,并被报送至中国女检察官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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