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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指导师国家职业标准》通过终审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周韵曦 发自北京 为加快推进家庭教育职业建设和规范化进程,中国家庭教育学会经与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商定,于近日在北京召开《家庭教育指导师国家职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终审会。来自家庭教育研究领域、职业和行业的20余位评审专家及标准编制组专家代表参会,对标准进行讨论确定,完成终审审定。

    中国家庭教育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杨淑文介绍,学会主要负责组织和研制家庭教育指导师国家职业标准,研究论证起草修改形成标准,通过初审后提交人社部。人社部对标准进行社会公示,收到意见建议113条。学会数次召开座谈研讨会,对公示意见建议反复研讨论证,形成标准终审稿。

    会议组织与会专家对标准逐条讨论和提出评审意见,最后综合形成终审审定意见。意见认为,标准符合《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版)》要求;对家庭教育指导师职业设置合理,职业功能和工作内容划分正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对该职业定义和主要工作描述;标准内容符合家庭教育指导师职业领域的实际需求,为该职业的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提供了基础和依据。与会专家一致同意标准通过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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