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姚建 发自邹城 日前,山东省邹城市妇联联合市人社局印发《关于推行“妈妈岗”就业模式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率先出台政策,为全面推行“妈妈岗”就业模式、促进育儿妇女就业提供指引。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了解到,该《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妈妈岗”定义,并从广泛培育岗位、精准掌握供需、优化公共服务、搭建供需平台、提升就业能力等五个方面对相关部门、行业企业、服务机构提出明确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妈妈岗”就业模式,最大限度拓展“妈妈岗”发展空间,畅通就业供需渠道,实现“企业发展”和“妇女就业”双赢。
《意见》提出,支持市场化发展,广泛培育“妈妈岗”。在社区网格、社区微业、托育机构等设立定向辅助岗位,支持广大企业、社会组织、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结合生产经营和用工需求实际,设置按时计薪、按件计薪、居家办公、个人创业等不同类型的“妈妈岗”,实行灵活上班和弹性工作方式。鼓励数字经济、新业态经济等领域用人单位挖掘岗位,更大力度拓展“妈妈岗”发展空间。
《意见》提出,将建立供需数据库,动态掌握“妈妈岗”信息。各级妇联组织遵循“入户排查、动态管理”的原则,定期摸排育儿妇女就业意愿,按照不同年龄阶段、不同就业需求建立就业需求储备库。人社、经济发展等部门及各级商会要多渠道摸清“妈妈岗”企业的经营情况、行业特点、发展状况和用工情况,建立用工需求调查渠道。
《意见》强调,立足部门职能,强化公共就业服务供给。各类人力资源市场、就业服务驿站、村级劳务中介和零工小站等服务场所设立“妈妈岗”服务专区,为用人单位招聘和育儿妇女求职提供固定服务场所和信息服务。
《意见》提出,将双向“牵线搭桥”,定期发布和推荐岗位。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引导“妈妈岗”用人单位参加常态化招聘活动,设置“妈妈岗”招聘专区。鼓励举办专场招聘会,为用工单位和有就业需求的育儿妇女“牵线搭桥”。
《意见》明确,实施就业技能培训,增强“上岗”本领。结合“妈妈岗”用人单位的需求,广泛发动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精准设计培训内容,免费为育儿妇女量身打造居家照护、母婴护理、整理收纳和直播电商等实用性强的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
记者了解到,该《意见》后附的扶持政策更是拿出了“真金白银”,通过落实税收减免、就业和培训、金融扶持等三个方面九条措施,将“妈妈岗”纳入就业服务一揽子政策,鼓励支持企业开发设立“妈妈岗”,保障雇佣双方权益,进一步促进“妈妈岗”成为“暖心岗”“放心岗”。
邹城市妇联主席岳圆表示,下一步,市妇联将联合人社局,积极稳妥推动“妈妈岗”工作的落地落实,通过广泛开发“妈妈岗”岗位、加大“妈妈岗”就业服务供给、精准宣传解读政策等,深耕“岗好有你”妈妈岗品牌,把“妈妈岗”打造成暖心“妈妈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