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工作,时刻关注妇女事业发展进程,强化政府管理妇女事务主体责任,将妇女事业发展纳入自治区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为妇女事业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推动了新疆妇女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取得了妇女事业发展新成效。
搭建妇女儿童健康新平台、新体系。202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安排公共基本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用于改善儿童营养和健康状况,建立和完善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网络,进一步加强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等工作。2016年,新疆启动全民健康体检工程,新疆籍城乡居民每年可享受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妇女平等享有公共卫生优质服务得到保障,妇女的生命质量和健康水平有效提高;妇女健康普惠性项目广泛实施,孕产妇住院分娩纳入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孕产妇保健水平取得新成效;“两癌”检查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
妇女儿童受教育程度显著提高。女性接受高等教育力度加大。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中女生占比56.5%;截至2020年底,全区小学净入学率达到99.9%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以上,义务教育有学上、上得起学的目标全面实现;女性参与技能培训的人数明显增加。
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参与经济发展,经济地位提升明显。就业中的性别歧视基本消除,妇女就业渠道、就业机会进一步拓宽,男女同工同酬全面落实。2011年至2020年,新疆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中,女性就业人数占比47.4%;近年来,新疆相继出台了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从技能培训、创业就业等方面给予了普惠、特惠政策和资金支持。
妇女平等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决策与管理,参政议政水平不断提高。新疆各级政府认真贯彻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促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鼓励和引导妇女积极参与决策和管理,不断提高妇女民主参与意识和能力。加大基层女干部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女干部政治文化素质和决策管理能力。2020年,自治区本届人大代表女性代表比例达到25%以上“两纲”目标,自治区人大常委中女性常委人数与上届持平。自治区本届政协委员中女性委员人数比上届有所增加,自治区政协常委中女性比例达到25%以上“两纲”目标;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一直保持100%;妇女积极参与基层民主管理,村(社区)妇联主席100%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
妇女平等享有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水平显著提高。新疆不断加强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为妇女普遍享有生育、医疗、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提供法治保障;发展环境更为优化,妇女的合法权益切实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