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时讯 PDF版下载

版面: 时讯

呼和浩特发布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通知

每个班级配备一部公用非智能手机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王永钦 发自呼和浩特 近日,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发布了《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中小学明确手机进入校园的程序和统一保管场所、方式、责任人,严禁中小学学生和教师携带手机进入课堂。

    3月1日,呼和浩特市中小学相继开学。很多中学班级门口,贴上了“禁止手机进入课堂”红色禁止标志。每个同学都拿到了一份《呼和浩特市学生携带智能手机、电子产品进校园管理协议书》,《协议书》由学校、家长和学生三方签字,其内容明确:“上学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带手机入校。”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从呼和浩特市教育局了解到,如果学生确实有需要带手机入校,需要由家长向学生处提出申请,学校学生处根据实际情况核实批准后,发给学生“准许佩带手机标识”。学生将标识粘到手机上,方可带手机入校,手机与标识不可分离。手机带入学校后,要第一时间交予班主任统一保管。

    大多数学校将各班级班主任电话公布给家长和学生,给每个班级配备一部非智能手机,作为公用手机,全天静音状态,放置于班级固定位置,设置一名手机管理员,负责管理使用本班级公用手机。如果家长有急事联系学生,可以通过班主任联系,或者直接发信息给班级公用电话,在课间由班主任或班级手机管理员通知学生本人,以解决家长紧急联系学生的需求。

0
© 2021 中国妇女报
ICP备:京ICP备05037313号
您的IE浏览器版本太低,请升级至IE8及以上版本或安装webkit内核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