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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设立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

探索从妇联等组织中选任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王春霞 发自北京 3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成立大会在京召开,最高法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揭牌成立,同时,在6个巡回法庭设立少年法庭巡回审判点。

    会议指出,充分发挥少年审判职能作用,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要依法严惩杀害、性侵、拐卖、虐待等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防范遏制此类犯罪发生。要依法妥善审理涉未成年人抚养、教育、监护等各类民事案件,深入研判涉未成年人民事权益纠纷特点趋势,加强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全面保护。

    会议要求,坚持少年审判的专业化发展方向。要探索从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工会、学校等组织中依法选任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要完善审判管理,对涉未成年人案件专门统计,对少年审判进行专门的绩效考核,促进少年审判工作健康发展。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主任杨万明强调,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综合统筹未成年人审判指导,参与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管理,协调开展未成年人案件巡回审判等工作。

    据介绍,自2016年至2020年,全国法院依法审理拐卖、猥亵儿童、组织儿童乞讨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24035件,惩处罪犯24386人。

    “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已经着手起草强奸、猥亵儿童犯罪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副主任何莉说。

    当日,最高法发布7起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是某妇联诉胡某、姜某某抚养纠纷案。父母怠于履行抚养义务,妇联组织作为原告代未成年人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副主任郑学林说,本案中,法院积极探索由妇联组织、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等机构直接作为原告代未成年人提起诉讼的模式,为督促未成年人父母履行抚养义务,解决父母不履行监护职责的现实问题提供了有益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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