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王春霞 发自北京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副院长徐凤芹向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将性教育纳入家庭教育法的提案。
徐凤芹委员注意到,近年来,儿童遭受性侵害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案情令人触目惊心。儿童性侵害案例的调查数据显示,无论男孩还是女孩,抑或是残障儿童都有可能遭受性侵害。被性侵的儿童以7至14岁的中小学生居多,受害者年龄最小的还不到2岁。熟人作案、性侵者多次作案是儿童性侵害案件的发案特点。通过调研,徐凤芹委员认为,家庭性教育能够帮助未成年人掌握预防性侵害的知识和技能,同时,提升亲子关系,保障儿童在遇到危险时能够第一时间告诉家人并获得保护及帮助。此外,还能够帮助父母及监护人掌握如何运用科学的方法积极帮助孩子渡过难关,以及实现家校协同预防儿童性侵害。
家庭教育法草案已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初次审议。徐凤芹委员建议,将性教育纳入家庭教育法,实现家庭教育法与未成年人保护法在性教育上的紧密衔接,进一步推动相关法律和制度完善。
徐凤芹委员在提案中的具体建议是:在家庭教育法草案第十七条“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后增加“包括性教育知识”;第十九条(三)在“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后增加“向未成年人提供性教育”;在第二十条中增加“(九)珍爱生命,根据年龄和身心发育规律进行性教育”;第二十二条在“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实施家庭教育过程中,”后增加“开展性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