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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发布校外培训风险提示:

机构一次性收取超 3个月培训费可举报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周韵曦 发自北京 为避免“退费难”和培训机构“卷钱跑路”造成经济损失,3月23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校外培训风险提示。

    风险提示介绍,家长在确认培训机构是否具有相关资质时,可查看培训场所醒目位置是否张贴《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证照,且按照办学许可证审批的培训项目来开展培训业务。也可通过“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xwpx.moe.edu.cn)查询有资质的正规培训机构名单。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提醒家长,不要盲目听从销售人员的优惠推销或打折许诺,不要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3个月或60课时的培训费用,以免遇到培训机构倒闭或者卷钱跑路,造成经济损失。妥善保管好培训合同及发票,签订培训合同时尽量选用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以作为维权凭据。如有机构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培训费用,请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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