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周丽婷 发自石家庄 “通过这次法官结合审案和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适用的各类情况总结,让妇联干部们‘亲眼看到’法官是怎样把一个个法律条款有条理、清晰地适用到一件件事上,为以后帮助妇女维权会起到很大促进作用。”长安区妇联副主席张凌说。3月12日起每周五,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区妇联组织面对面逐条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法官主要结合审判实践,讲述条款运用、分析案例和解疑答惑;妇联干部主要是听讲、做笔记和在实践当中遇到各类问题进行提问。
据悉,石家庄长安区人民法院、区妇联还会采取这种“共学”形式,组织未成年人保护等法律方面的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