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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生育政策,顺应规律呼应民意

——本报记者就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对话相关专家


    □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周韵曦

    □ 见习记者 高越 范语晨

    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听取“十四五”时期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大政策举措汇报,审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提出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

    人口问题是“国之大者”。党的十八大以来,根据我国人口发展变化趋势,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先后作出单独两孩、全面两孩等重大决策部署,取得了积极成效。

    相关专家在接受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从单独二孩,到全面二胎,再到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生育政策的每次优化,都因应时势,呼应民意。当前我国正处于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本强国转变的重大战略机遇期,立足国情,遵循规律,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能够最大限度发挥人口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动作用,积极应对生育水平持续走低的风险,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副教授胡玉坤说,当前中国人口的老龄化和少子化就如同行驶在“快车道”上的两辆列车。“对于中国来说,抑制生育率的进一步下降已刻不容缓,‘三孩’新政的推出可以说是大势所趋。”

    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教授、复旦大学妇女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王菊芬认为,会议提出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同时提出一系列公共政策领域方面的、带有创新性的设想,这具有重大意义。“会议从加强适婚青年婚恋观、家庭观教育引导,到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推进教育公平与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再到对生育妇女的一系列合法保障,以及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等,考虑得非常全面。”王菊芬说。她建议,配套支持措施要落地,必须进一步细化,既有涵盖公共层面的、针对家庭的政策,又有更加细致深入的、真正有利于妇女本身发展的政策,通过可操作、可落实的配套支持措施,让生育家庭和女性在生育这件事上获得安全感。

    她特别指出,针对生育主体——妇女,应在支持她们平衡工作和家庭的同时,鼓励支持企业制定更多帮助家庭实现生育和职业发展平衡的政策。同时,针对女性因生育子女而影响继续教育、职业发展、保险保障等,应制定多元化、多渠道的政策支持。

    胡玉坤认为,要将生育率真正提升起来,需要整体性配套衔接措施全方位跟进。她说:“生育的社会支持是一项综合性、立体化和全方位的系统工程,需要更多部门和社会方方面面的全力配合和协调。”

    胡玉坤还特别指出,“需要对生育妇女及其家庭的财政支持做出制度化安排,将长期以来由家庭完全承担的育儿成本逐步转向由整个社会来分担。”

    南开大学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系教授、系主任吴帆认为,在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的同时,更为重要的是为有意愿生育的个人和家庭提供配套的支持措施。因此,如何通过家庭政策支持生育,提高生育意愿和生育率将成为未来较长一段时期内中国社会政策的重要内容。

    吴帆建议,具体措施应包括:加大对保障婴幼儿健康成长的资源投入;建立育儿补贴制度;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托幼机构的发展,尽快推进普惠托育服务的全面实现;建立具有弹性的劳动力市场和培训制度,为母亲重新进入劳动力市场创造条件;严格实行和监督企业雇佣行为,保护母亲的权益,避免“母职惩罚”现象;推行12年(小学、初中、高中)义务教育制度,降低家庭的教育支出,推进优质教育资源供给。

    会议还提到,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要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要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完善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扶助关怀工作机制,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对此,中华女子学院副院长刘梦认为,这种分层分类管理的办法非常好。她建议,要深入了解这些群体的具体需求,提供更加专业和人性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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