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丁秀伟
近日,由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并组织研制的《未成年人家庭监护能力评估指南》(以下简称“评估指南”)正式发布。作为上海市地方标准,评估指南包含未成年人及家庭基本情况、未成年人家庭监护质量以及家庭监护能力等80个具体评估指标,为相关部门开展家庭监护干预帮扶提供了重要参考和依据。
6月7日,上海市民政局儿童福利处处长陶继民在接受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采访时介绍,家庭监护是未成年人的第一道保护线,对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至关重要。但在实际工作中,因家庭监护问题陷入困境的儿童,“监护缺失”可依据监护人客观情况予以判断,但“监护不当”往往较难界定。目前我国尚未形成未成年人家庭监护相关的系统化标准体系,对未成年人家庭监护状况和监护能力评估缺乏科学的、可操作的技术指引,在实践上无法有效应对未成年人家庭监护中的各类问题。
“未成年人家庭是否正常履行监护职责,居村委会、民政部门如何指定新的监护人,民政部门怎样评判监护人是否重新具备监护能力,都成为急需解决的问题。”陶继民表示,在工作实践中,政府部门为家庭监护能力不足以及监护行为不当的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提供家庭监护支持的情形逐渐增多,“在此过程中,对家庭监护能力的监测和评估成为关键前提和重要环节。”
正是在各方的急切呼吁下,上海市《未成年人家庭监护能力评估指南》应运而生,规定了未成年人家庭监护能力评估的范围、术语与定义、原则、主体、内容、流程、方法和结果使用等。
“评估指南等于给困境儿童开出了菜单,比如该未成年人是社会交往不足,需要医疗救助还是志愿者老师服务;对于处于法律模糊地带可能存在侵害的儿童,是否需要干预服务,都根据评估标准有了参考评判的尺度。”陶继民说。
据记者了解,评估原则充分结合上海市家庭监护状况现状,规定了开展评估时应严格遵循保护性、客观性和专业性的原则。评估主体包括评估组织方(即依法具有未成年人保护职责的相关部门)和评估执行方(即评估机构)两类。评估内容涉及“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基本情况”“未成年人家庭监护质量”和“家庭监护能力”等3个维度17类80个具体评估指标。评估流程则从委托受理、评估开展、评估结果与反馈、材料归档等4个方面进行了规范。评估方法针对接受评估主体及其家庭的特殊性,明确了应综合运用观察法、访谈法和问卷法等3种评估方法,同时规范了需了解的具体内容和应采用的评估工具。评估结果将主要用于监护能力分级与后续干预帮扶,为相关部门开展家庭监护支持提供参考依据。
评估指南在指标设计时始终秉持“以儿童为中心”的理念,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充分考虑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和个体差异,以及未成年人家庭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力求评估内容通俗易懂,评估指标全面系统,尽可能厘清评估工作的各个环节。
同时,评估指南也十分注重结合未成年人家庭监护问题的现实情况与特点,充分考虑未成年人保护相关职能部门与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职责定位,从实际情况出发,使评估指南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实用性和指导性。
“有了评估指南,通过聘请第三方社会力量介入,对未成年人提供更加细致个性化的服务,为家庭提供更加精准的帮扶,做到每个家庭一人一报告,个性化评诂。”陶继民特别指出,对于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评估指南为公权力如何介入提供了专业的参考依据。
上海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郗培植对记者说,评估指南通过评估主体、评估内容、评估流程、评估方法以及评估结果使用等多方面的规范,回应与满足未成年人对于家庭监护的多方面需求,为评估组织方开展家庭监护干预帮扶等提供了参考,对于未成年人保护具有重大意义。
据悉,下一步,上海市民政局将广泛深入开展评估标准的宣传与培训,采取“试点先行、典型引路、复制推广”的模式开展标准的应用实施,推动未成年人家庭监护能力评估工作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压实家庭监护责任、监督家庭监护职责履行,促进家庭监护能力提升,有效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