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版:四川篇 PDF版下载

版面: 四川篇

完善法规机制 保障妇儿权益


    居住在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某社区的小胡(化名),是不幸的,又是万幸的。

    5岁的小胡父亲身亡,跟着母亲生活,然而母亲常常不在,将她独自丢在一处简陋的房屋内。社区志愿者发现她后,通过公益组织报告给了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检察院,锦江区人民检察院立即联系街道协助开展工作,并会同区未保中心、派出所、民政局、社区及公益组织等部门共同给予支持。根据社工社会调查,发现小胡母亲存在长期吸食毒品,多次带小胡共同盗窃,对小胡进行殴打等监护侵害行为,已具备剥夺监护权条件。最终,法院判决撤销胡某监护权,小胡进入成都市儿童福利院接受监护,顺利入学。

    能够发现小胡,并第一时间联动对其进行专业合法的救助保障,源自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检察院从2016年起,用4年时间构建出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司法

    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未成年人社会化支持体系。该支持体系走在了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前沿。

    不只是成都市锦江区,资料显示,四川省一直高度重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通过不断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加强性别政策法律评估,严厉打击侵害妇女犯罪行为,推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立法进程,建立健全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法规和工作机制,维护妇女在司法活动中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相应司法救助等措施,让妇女的合法权益保障不断加强;并进一步贯彻和完善保护儿童的法律法规和法律保护机制,提高儿童的法律意识,完善儿童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体系,有效预防和打击侵害儿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

    而前不久,为进一步加强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

    调、督促和指导,切实解决涉及多部门、多领域的政策制度设计、重大问题协调、突发事件处置等体制机制性问题,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成立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这标志着全国首个由省长亲自挂帅的省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正式成立,并对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成员单位、职能分工予以明确。

    据悉,四川已接续推进市、县两级未成年人保护高位协调机制建立,全面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关爱保护体系;还将加快推进《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工作,科学制定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建设“十四五”发展规划,大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宣传活动,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全面构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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