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妇女发展进步和妇女工作,自诞生之初,就把实现妇女解放和男女平等写在奋斗旗帜上,党亲自缔造了妇联组织。”近日,西藏自治区妇联党组副书记、主席江措拉姆在接受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采访时,回顾了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西藏自治区妇联的建立发展历程,以及西藏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与飞跃。
在西藏和平解放初期,中央派驻西藏的机构——中共西藏工委中就设立了妇女工作委员会,时任西藏工委副书记的谭冠三兼任妇委书记。在党中央的亲切关怀下,1960年西藏自治区妇联成立。
“60余年来,自治区党委坚持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积极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自觉将性别平等意识纳入决策主流,不断加强对妇女工作的领导,从政策、法律、经费、干部配备等各方面给予妇联组织大力支持,推动了西藏妇女运动和妇女事业的健康发展。”江措拉姆说。
江措拉姆从妇联组织的发展、西藏妇女的各项进步讲述了西藏妇女儿童事业取得的历史成就。
江措拉姆表示,60余年来,自治区妇联根据自治区党委要求和妇联章程,自觉承担起领导西藏妇女运动的责任,逐级推进各地市、各县区直到各乡村和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两新”组织、“四新”领域建立妇联组织,发展壮大干部队伍,妇联组织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为西藏妇女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60余年来,妇联组织始终坚持服从服务于全区工作大局,紧紧围绕区党委在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团结带领广大妇女参与和平解放、平息叛乱、民主改革,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建设的火热实践。
在新时代,西藏各级妇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把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一时代主题,紧紧围绕强“三性”、去“四化”基本要求和根本任务,着力实施“思想政治引领、助推发展、维权服务、家庭建设、强基固本”五大工程和“创业创新巾帼行动、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巾帼脱贫、巾帼关爱”四大行动,强化思想引领、维护妇女权益、深化家庭工作、加强交流交往、维护社会稳定,团结带领广大妇女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书写了区妇女运动史上的精彩篇章。
“60余年来,沐浴党的阳光,西藏妇女实现了从黑暗走向光明的历史转折,同男性一道在社会主义新西藏建设中创造了辉煌的业绩,自身也实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与进步。”江措拉姆列举: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取得骄人业绩,成为推动西藏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力量;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比例大幅提高,全区女公务员占公务员总数的33.3%。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女性占比分别达26.5%、27.9%和26.7%;妇女受教育水平极大提高,和平解放前全区文盲率高达95%以上,目前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9.55年,义务教育阶段基本消除性别差距,高学历女性和高级女知识分子越来越多;妇女卫生保健状况得到极大改善,自治区孕产妇死亡率已从和平解放初期的5000/10万下降到现在的63.68/10万,婴儿死亡率从430‰下降到8.9‰,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5.29%,人均寿命从和平解放初期的35岁增加到现在的70.6岁。妇女儿童发展环境日益优化,自治区妇女儿童医院投入使用,自治区妇女儿童综合服务中心正在建设,在公共场所设置母婴休息室,在七地市建成儿童科技馆,农村饮水安全人口普及率达到90%以上。全区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回顾西藏妇联的60余年,是西藏妇女运动和妇女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的60余年;是各族各界妇女广泛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自身地位发生巨大变化的60余年;是妇女发挥独特优势为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作出重要贡献的60余年,也是妇联组织不断壮大、服务能力不断提升的60余年。”江措拉姆说,60余年西藏妇女事业的发展历史,为西藏继续推进妇女事业积累了十分宝贵的经验,提供了弥足珍贵的启示。要“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坚持服务大局、必须坚持职能定位、必须坚持宗旨意识、必须坚持改革创新、必须坚持发挥优势。”
如今,西藏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面对新时代妇女工作新要求,面对广大妇女对美好生活的新愿景新期待,“我们必须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坚持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围绕‘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不忘初心再出发、勇担使命续辉煌,奋力写好新时代妇联工作新答卷。”江措拉姆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