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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路桥区创新实施“1+X”亲职教育指导工程

亲职教育指导官为未成年人保驾护航


    ○ 路桥区创新实施“1+X”亲职教育指导工程,打造家庭教育新品牌,助力社会治理

    ○ 亲职教育融入未成年人司法工作,实行公检法司全程化、一体化办案,实现“全程关护,一案到底”,关护周期长达1年以上,有的甚至5年以上

    ○ 广泛链接社会资源,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引入少年司法专业社工组织、家庭教育研究会等社会组织、妇联兼职副主席项目化工作方式,共同参与亲职教育

    □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姚改改

    “尊敬的法官、公诉人、律师,司法社工,大家好,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法规定,我受司法机关、妇联和未成年人家庭的委托,本着关爱帮教挽救的精神,就本案的强制亲职教育工作,发表如下意见……”今年4月底,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由路桥区妇联指派的亲职教育官代表陈弈妍庭上就8个月的家庭教育帮扶工作发表意见。与以往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同的是,庭审的诉讼参与人,除了法官、公诉人、辩护律师、法定代理人和司法社工外,还多了一名亲职教育官。庭审过程中,亲职教育官对在场的4位涉罪未成年人的成长改变、家庭教育、帮教条件等情况在法庭上予以出示,参与法庭调查、发表亲职教育指导建议、并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法庭教育。

    检察机关根据亲职教育指导报告,认为通过亲职教育指导,父母的教育能力得到明显提升,亲子关系得到明显改善,家庭具备帮教条件,结合案件情况,对其中2名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对另外4名未成年人,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缓刑。最后法院采纳建议,对涉罪未成年人作出缓刑判决,并移送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后续由亲职老师持续关注和帮教。

    亲职教育指导官参与检察机关不起诉和人民法院庭审在全国尚属首例。这场庭审意味着在路桥,“涉案未成年人全程化强制亲职教育报告”首次被赋予了司法意义,作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对涉案未成年人是否作出非羁押性司法处遇和后期观护帮教矫治的参考依据之一,这在全国司法系统都尚属首例。

    多部合作,携手护航特殊家庭

    为加强对“罪错未成年人和未成年被害人”的家庭干预,2020年以来,路桥区创新实施“1+X”亲职教育指导工程,将其作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精神的具体抓手,打造家庭教育新品牌,助力社会治理。“1”指1位罪错未成年人或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X”指妇联、教育、公检法司等多部门全程联动,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政府资源、司法资源、社会资源,三方资源无缝链接。其中政府是主导,由路桥区委、区政府联合印发《路桥区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维护女童权益全程化关护机制(试行)》,包含亲职教育在内有14项子机制,15个区级部门、10个镇街道参与其中。亲职教育融入未成年人司法工作,实行公检法司全程化、一体化办案,实现“全程关护,一案到底”,关护周期长达1年以上,有的甚至5年以上。广泛链接社会资源,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引入少年司法专业社工组织、家庭教育研究会等社会组织、妇联兼职副主席项目化工作方式,共同参与亲职教育,避免“单打独斗”“大包大揽”,既有“职能部门的合力”,又要“各司其职,分工明确”,更有“社会专业力量的介入”。

    在陈某某性侵案中,对于受伤女孩,司法机关将基本情况反馈给妇联,委托妇联为其指定亲职教育指导官,为其本人及其家庭提供“一对一”全程跟踪辅导。经过社会调查、心理评估,区妇联依据被害人创伤轻重、个性特点、亲子家庭关系等情况指派了熟悉未成年人心理及擅长亲子修复的女亲职老师,在从公安机关立案的第一天开始,即对被害女童、父母尤其是母亲及家庭成员进行心理危机干预,消除内心恐惧。

    闭环管控,温情铺就修复桥梁

    在林某某(化名)案件中,6名亲职教育官们分别与6位涉罪未成年人和6对父母在庭审前保持了长达8个月的沟通指导,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家庭状况、犯罪原因等进行了详细的社会调查,并在开庭之前有针对性地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了心理疏导,消除了涉罪未成年人的紧张心理。亲职教育指导官在公检法各个办案环节对罪错未成年人和未成年被害人家庭进行动态指导、跟进,制定“一家庭一方案”,给予未成年人持续跟踪访谈,促进其养成健全人格,同时以课堂教学、实境教学等多元化的方法手段,指导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根据规定完成亲职学习任务。

    “我们来玩个轻松点的游戏吧,请你画一幅画,是一个家,里面有房子、树木和人,也可以有其他东西,好吗?”在亲职教育指导站(点),亲职教育指导官王雪梅正通过房树人对受害女孩的6岁妹妹进行测验,通过测验发现其潜意识里仇恨男性和叛逆情绪,指导老师通过心理干预,避免伤害泛化。对于母亲自责、伤心、悲观的情绪,还有抚养孩子的重担,及时介入,引导母亲走出阴影,表示将用尽力量保护孩子不受伤害。亲职教育关爱的对象不仅仅是未成年人本人,还有父母及整个家庭成员。

    分级评估,提供司法裁决依据

    “这是我第一次与小明(化名)父母见面,可以看出这是一个严父慈母的家庭结构,这样的家庭结构应该说是有利于孩子成长的。我向父母解释了抢劫罪这个罪名的相关司法解释,让父亲对这件事的可能司法处遇有一个正确的认知,避免给孩子犯了错但不知错的观念。同时,也和父母谈了下一步大家要一起协作,帮助孩子成长。”在小明的亲职教育报告中,亲职教育指导官马灵剑记录了第一次与罪错未成年人父母的见面过程及自己的心得体会。

    从公安机关立案到未成年人家庭收到亲职教育告知书,亲职教育指导官为未成年人及家庭在社会调查和心理评估的基础上,完成对家庭的亲职教育报告,并建立“红黄蓝”三色档案给予不同关注,其中红色为重点关注,需每月回访及因需上访;黄色为关注户,每季度回访;蓝色则程度较轻,保持关注即可。

    每一份亲职教育报告既有家庭系统图、家庭互动关系与实际监护情况等基本情况,又有服务目标与计划,更详细记录了每一次亲职教育介入过程。亲职教育指导官关注罪错未成年人和未成年被害人关护全过程,从了解家庭关系形成、评估亲子家庭关系、矫治不良亲子关系、引导亲子关系良性发展、帮助改善亲子关系、形成亲职教育报告“六大环节”,并在持续的跟踪服务中不断补充和完善亲职教育报告。路桥区妇联协调公检法司及时跟进了解亲职教育进展情况,定期收集工作情况和意见建议,共同对亲职教育报告进行评估审查。评估报告将作为公安机关对罪错未成年人是否采取取保候审的依据之一,作为检察机关是否对其作不起诉依据之一,作为人民法院是否对其判处缓刑的依据之一,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对其采取有针对性矫治措施的依据之一。

    通过一年多的实施,路桥区共为96名未成年人开展服务,其中罪错未成年人(包括部分临界预防)80人和未成年被害人16人,个案辅导343次,形成社会调查报告46份、心理测评报告38份,举办儿童防侵害讲座38场次,妥善修复亲子关系40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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