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向决定前途,道路决定命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领导妇女运动的伟大创造,是党领导妇女群众、依靠妇女群众实现共同梦想的历史选择。这条道路适应中国国情、适应时代要求和妇女解放与发展实际,是中国妇女长期奋斗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
■ 姜秀花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100年来党领导妇女运动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是实现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的正确道路。这条道路适应中国国情、适应时代要求和妇女解放与发展实际,是中国妇女长期奋斗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
历史逻辑:只有共产党、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彻底解放妇女
中国妇女发展道路的选择与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和中国妇女的特殊历史境遇分不开。鸦片战争后中国逐步成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妇女头顶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身受反动政权和族权、神权、夫权束缚,生活在社会最底层。在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中争取妇女解放成为中国妇女发展道路选择的历史逻辑起点。在近代以来兴起的不同形式的救亡图存运动中,妇女运动也随之兴起。但历史证明,不改变中国的社会性质,就无法使中国人民脱离被压迫被奴役的悲惨境地,实现妇女解放的目标也就无从谈起。在内忧外患、社会危机空前的历史迷茫中,中国共产党破茧而出,勇敢地举起科学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承担起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的历史重任,妇女解放运动也迎来新起点。
中国共产党成立后,旗帜鲜明地把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确定为自己的奋斗目标,坚持将实现男女平等和妇女解放与开展反帝反封建斗争相结合。1921年党的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明确提出推翻资产阶级私有制,建立无产阶级专政。会后改组上海女界联合会、出版《妇女声》,主张打破一切掠夺和压迫,实现劳动妇女的解放。1922年党的二大第一次提出明确的反帝反封建民主革命纲领,制定了党的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妇女运动的决议案》,将党的民主革命纲领贯彻于妇女运动中,将妇女运动纳入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提出妇女解放要在社会主义的社会才能实现。1928年,党的六大关于妇女运动决议案进一步强调只有共产党,只有无产阶级的革命、社会主义的完全胜利,才能完全解放妇女。
100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始终把为妇女求解放、谋发展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紧密融合在一起,在开辟新民主主义革命道路、指引中华民族站起来的伟大飞跃中,实现了妇女的阶级解放,劳动妇女翻身成为国家的主人;在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到富起来的伟大飞跃中,实现了妇女的社会解放和全面发展,妇女成为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可依靠的“半边天”力量;在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迎来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越走越宽广,中国妇女事业取得突破性进展。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达到历史新高度,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历史表明,只有中国共产党、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也只有中国共产党、只有社会主义才能真正解放广大中国妇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承载着几代中国共产党人的理想和探索,凝聚着包括广大妇女在内的亿万人民的奋斗和牺牲,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
理论逻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集成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归根到底是因为马克思主义行!”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将马克思列宁主义作为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及其妇女观同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对中国妇女解放与发展的历史性课题进行科学分析和理论概括,开创并不断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这条道路是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中国化的理论逻辑生成。
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创造性地提出必须打破“政权、族权、神权、夫权”对妇女的束缚,强调妇女是决定革命成败的一支伟大力量,必须在阶级解放与民族解放中争取劳动妇女解放。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提出妇女是社会主义建设的一支伟大人力资源,强调真正的男女平等只能在社会主义改造中才能实现,妇女解放也必须继续走与社会主义革命相结合的道路等。毛泽东妇女解放思想作为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中国化的第一个重大理论成果,为在新民主主义革命道路、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道路探索中实现妇女解放指明了方向。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中国共产党人立足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伟大实践,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具有中国特色的妇女发展道路进行新的探索,号召全党全社会都要树立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提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倡导解放和发展妇女生产力等,推动中国妇女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断前进。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事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事关党和人民事业全面发展、事关夯实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发展妇女事业、做好妇女工作的重大意义,提出了一系列带有方向性根本性战略性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强调妇女事业始终是党和人民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妇女工作始终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加强党对妇女事业和妇女工作的领导。提出要牢牢把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一当代中国妇女运动时代主题,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必须上升为国家意志,将性别平等落到实处;在发展中保障妇女权益,靠发展改善妇女民生,实现妇女事业和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男同志在家庭中也要分担养老育幼等家庭责任,共担家务劳动;要构建和谐包容的社会文化,创造有利于妇女发展的国际环境;推进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推动妇女走在时代前列,做伟大事业的建设者、文明风尚的倡导者、敢于追梦的奋斗者;强化社会服务,帮助妇女摆脱疫情影响,为妇女做好事、解难事、办实事;妇联要承担引领广大妇女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做好引领服务联系工作,坚持联系和服务妇女的工作生命线,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等。这些重要论述集中体现了我们党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事业的战略思考和科学谋划,将党对妇女运动的规律性认识提升到一个新高度,对丰富和拓展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做出了原创性贡献,指引新时代妇女事业掀开新篇章。
实践逻辑:为实现妇女解放与发展、实现男女平等提供坚实保障
100年来,党始终把实现妇女解放和妇女发展、实现男女平等写在自己奋斗的旗帜上,始终把广大妇女作为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始终把妇女工作放在重要位置,领导我国妇女运动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历史证明,这条道路行得通、有生命力、有效率,能够真实、广泛、持久代表和实现妇女根本利益 。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为实践妇女解放和男女平等主张,党在中央系统建立中央妇女部/妇委会、在政府系统建立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在妇女群众中建立女工农妇代表会议、妇女救国会、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创办上海平民女校、延安女大等培养妇女运动骨干,吸收女党员、培养女干部。在局部执政条件下,制定土地改革法令和政策,确保男女平等分配土地、土改中男女一齐发动;制定婚姻法和婚姻条例,废除封建包办买卖婚姻,禁止蓄婢纳妾,确立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实行婚姻自由,保护离婚财产权;保障妇女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教育权,加强女工劳动保护,废除缠足陋习,使广大妇女在经济上、政治上、社会上获得了解放,身体上摆脱束缚,提高了广大妇女的社会地位,激发了妇女参与革命和生产的积极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宪法确立男女平等基本原则,颁布实施新中国第一部法律婚姻法,开展土改运动、宣传婚姻法运动、选举运动、扫盲运动、抗美援朝运动、废娼运动,制定过渡时期妇女运动总路线、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妇女工作“两勤”方针,建立健全各级妇联组织,进一步解放了妇女生产力,为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打下牢固制度基础。改革开放后,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妇女进步与发展,提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制定和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把妇女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建立国务院妇儿工委工作机制,提出妇联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加强党对妇联组织的领导,成功举办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为我国妇女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有力地推动了我国妇女运动发展进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妇女事业融入党的事业大局中统筹规划,坚持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践中同步推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发展。把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写入党的施政纲领;建立包括妇女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等100多部法律法规在内的全面保障妇女权益法律体系,建立和完善法律政策性别平等评估等机制;把妇女事业发展和加强家庭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推动妇女和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关注消除妇女贫困、促进妇女就业、教育、社会保障、生育政策配套措施等重点民生事项,致力于解决妇女的“急难愁盼”问题,增强妇女儿童和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家庭建设社会化工作格局;努力构建和谐包容的社会文化,加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价值观宣传,让性别平等真正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和价值标准;加强全球妇女事业合作,创造有利于妇女发展的国际环境;首次召开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把深化妇联等群团组织改革放到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格局中统筹谋划,领导部署妇联组织和妇女工作改革创新;加大对女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权益保障制度的巩固和完善,为新时代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推进妇女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广大妇女把个人理想融入国家发展伟业,让个人梦与中国梦同频共振,立足岗位建新功,用奋斗创造出彩人生。
(作者为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