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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 女界

我的入党故事


    □ 徐维华

    我的政治思想启蒙以及对于共产党的信仰是受母亲的教育和引导。

    母亲是个农村妇女,个子娇小,典型的江南女性。但她特别有性格,领悟力很强,心灵手巧,乐于助人,舍得吃亏。抗战期间,浙江宁波是国民党地盘,但是新四军的三五支队却在宁波的四明山建立了敌后根据地。当时,接受过共产党思想教育的年轻人,参加到三五支队,利用各种关系和身份的掩护,开展筹款工作或宣传活动,扩大共产党在群众中的影响。我们有一位同族的月梅姑姑,离开上海深入到四明山根据地,加入了三五支队。她承担的工作和任务,需要合适的身份。因此,她与刚结婚不久的母亲,结成闺蜜和好友关系,秘密开展活动。在长期的接触和了解中,月梅姑姑感到母亲能严守秘密,又很能干,不仅能完成月梅姑姑交托的事情,而且做得很巧妙,不露痕迹。因此,月梅姑姑劝导母亲离开家庭,参加三五支队,跟着她一起走上革命道路。春风化雨般的教育劝导,让母亲心生向往。

    两年多后,月梅姑姑要调往另外的地方,她前来接应母亲。却在此时,母亲怀了我的哥哥,拉住了母亲前行的脚步,从此这段值得珍惜和记忆的岁月像种子一样被她埋在心中。母亲虽然没有走上革命的道路,但她一直有一个强烈的愿望,希望她的孩子能够实现她的理想。所以她经常告诉我,女孩子要独立,要自强,要像月梅姑姑那样,跟共产党走,走革命之路。母亲以自己的经历,诉说埋在心中的理想、留下的缺憾。这些对我来说既是感召、激励,也让我产生对党信仰的启蒙。所以,加入中国共产党,实现自己最初的心愿,也是达成母亲心中最纯粹却未完成的愿望。有入党的内心动力、愿望,还需要时间和过程。这个过程,对于我来说,的确有点故事性和波折。

    1968年作为回乡青年,我参加农村劳动,当了一名晴天一身汗、雨天一身泥的农民。当时的南方农村,农田一年实行三作制,即早稻、晚稻、大小麦(油菜、席草、苜蓿)。侍弄庄稼,有干不完的农活,劳动强度很大,平均每天的劳动量几乎让人筋疲力尽,好在年轻,睡一觉就能“满血复活”。

    辛苦的劳动,使身体得到锻炼,馈赠了我健康。但由于我参加农业劳动,似乎对以男性为主的农民来说构成了挑战,更认为我是与他们抢工分。因此,大部分农民阻止我劳动。我以毛主席“时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样”的教导,与阻止我参加农业劳动的人展开辩论,取得了胜利。第二天,没有人再公开反对。但是,问题又来了。每天收工吃完晚饭后,每个生产队参加劳动的上百人坐在会议室,对一天的劳动情况进行民主评分。他们评分的标准是:男性青年10分;有技术活的壮年农民10分;身体较弱、出力不多的老年农民一般在9.5分~9.0分之间。最后轮到我时,给我打了1.5分。虽然我特别生气,但由于分数是经过大家讨论决定的,没有办法更改。于是,整整一年半的时间,尽管我出的力气比老年农民多,劳动量比他们大,技术活比他们好,但评分一直在1.5分~3.5分之间。

    后来,我利用劳动休息时间,积极组织青年,推动开展共青团组织活动;在有限的农闲季节,组织女性参与民兵训练;发动妇女,做好各项妇女工作;同时配合调解主任,参与大队的调解工作。慢慢地,大家开始信任我。记得1969年的一个盛夏,那天流了特别多的汗。收工后,大家都在吃晚饭。一对母子发生矛盾,吵得不可开交。一大帮人找我调解。我一边吃饭,一边了解情况,一边提出双方协商解决的办法。谁知此时,我突然摔了饭碗、倒在饭桌下。当时在场的人手忙脚乱把我送往医院。一路颠簸,快到医院时,我醒了过来,大家虚惊一场,但也赢得了很多人的疼惜。几年来我们一起劳动、一起流汗、一起工作、一起付出,相处越来越融洽,我在当地得到了较高评价,也得到了大家的充分认可。

    1968年底,我向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组织对我进行了比较全面的考查,一方面,认真听取各党支部及党员的意见,同时征求党外群众对我的看法;另一方面,找我本人谈话,了解我对党的认识、入党的目的与动机,我的表现和自我评价,以完成申请人对党忠诚等品格的考查;再一方面,按照组织程序,对申请人家庭政治历史和社会关系等进行一系列考查。

    经过几轮查核后召开了全体党员会议,讨论审议我的入党申请。大部分党员表示同意,当地的一位小学校长提出对我的批评意见,说我很骄傲,最后表态不同意我入党,他的意见使我的入党时间推后了两年多。尽管如此,至今我仍认为农村党支部和党员中,相当一部分党员、干部很有水平与能力,他们忠诚党的基层工作,忠于党的事业,将培养党员当作雕琢一件件作品。他们相信“玉不琢不成器”,将培养合格党员作为使命。正是这样的信念和举动,令我钦佩、敬仰;正是这样的考核过程,让我经受了考验,得到了锤炼并终身受益。1971年8月,我正式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一名中共党员,至今我入党50年了。同年,经审查考核,我进入公安队伍,成为公安战线的一员。

    虽然现在我已经退出了工作岗位,但是至今仍为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供相关法律援助。在即将完成本文撰写前,我刚接到一位孩子养母打来的电话。她激动地告诉我,他们收养的孩子终于落上了北京户口,让我们分享她的快乐。回想当初,为解决这个孩子的户口问题,她向我们提出请求给予帮助。我们为此多次到有关派出所、区公安局乃至市局。经过三年多时间,得悉这个好消息,真为这位母亲高兴。我希望自己永远保持初心,牢记使命,生命不息,党性不移,坚持发挥才能和作用,努力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为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作者系全国妇联权益部原副巡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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