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学华
古稀之年迎来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我深感幸运。作为一名入党近半个世纪、从事维护妇女权益工作的普通党员,回顾自己在职时和退休后沐浴党的阳光锻炼成长、有所作为的经历,我能够以无愧之心向党报告:“初心未改,爱心犹存!”
在职期间,我历经十七载基层工作,其中七年与山区农民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那些日子,我往返水利工程、梯田改造现场,穿梭田间地头,驻扎百姓家宅,既是指挥员,又是战斗员,白天奔波劳作,晚上召集会议,从未休过星期天,极少享受法定节假日……这段深入基层扎根农村群众的艰苦工作,是我接地气、受教育、立初心的最美时年。
1974年的一天我去兴修水库的工地,发现民工少了三分之一,劳作中的农民兄弟也反常的有气无力,我想找队长了解情况,可工地的兄弟告诉我,队长因三天没有吃饭实在撑不住回家了。我立即跑至队长家,没等我开口,他就平静地跟我说:吴书记,您回来了。实在对不住,前些日子我没有告诉您队里缺粮食的情况,是怕你们着急,影响参加县里的会议。现在只要上级能给我们一天吃两顿土豆,我们就能如期完成修水库的任务。这是怎样一种听党话、跟党走、艰苦奋斗的中国精神!我无语、内疚、对农民兄弟肃然起敬。二话没说,我径直回到公社机关,向党委汇报了水库工地的情况,提出下拨粮食的请求。党委立即批准了我的请求,水库工程得以如期完工。
记得在当地群众粮食最短缺的那年,我去蹲点的生产队开会。会前,一位年过半百的大娘上前拉着我的手,将我带到她的睡房。我还没有反应过来,她就从柜里取出一碗热腾腾的粉条炖红豆,紧紧地按住我的手,悄悄地在我耳边说,“闺女,别出声,你就在这里吃了,除了我,不会再有任何人知道,你那么辛苦不吃点,身体会垮的”(当时的纪律规定,干部不能随便吃群众东西)。我愣了一下,眼圈红了,泪水差点流出来。要知道,这食物在当时是何等稀缺。就是这桩桩件件、点点滴滴让我感激,使我种种感情强化成为她们办实事的动力和决心。
党的培育,领导和同事们的帮助,群众的支持、配合和拥护,不到两年,我从一个银行机关下派锻炼的黄毛丫头成长为公社党委副书记。艰苦的工作练就了我认真做事的意志和品行,纯朴善良人民的优良品德,潜移默化地夯实了我心系群众的思想根基,定格了我“要为弱势群体服务”的“初心”!
1985年,我有幸成为湖南省政法干部管理学院首批在职法律专业毕业生,调配到湖南省娄底地区妇联维权岗。次年,国家开启全民“普法”教育活动,我为湖南省娄底地直机关干部讲授婚姻法、为妇女代理诉讼案件,利用业余时间关注婚姻家庭问题,在深入调研、认真剖析婚姻悲剧案例的基础上,撰文倡导“死亡婚姻不必维持”,呼吁感情确已破裂的夫妻,要勇于冲破陈腐观念的束缚,依法主张自己的权益,以促进家庭和睦团结,维护社会稳定。
1987年,我调入全国妇联工作。翌年,通过全国统考律师资格,获得律师工作执业证。在全国妇联工作的24年中,我经历了信访、法律顾问、维权协调处以及妇女法起草小组办公室工作。承担草拟、会签20余个多部委联合文件。
让我至今难忘的是会签《关于学习贯彻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及宣传提纲时的经历。记得最初有部门领导建议将通知和宣传提纲中有关各部委的职责任务删除。其理由:一是妇联是群团组织,无权给社会和各部委下达任务;二是会签时间紧,担心文件因此被延时。
我知道这是在全面考虑后的理性提议,但宣传提纲中“保障妇女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部分由我执笔起草,深知其内容事关妇女法能否落到实处。因此我向领导建议:妇女法是国家法律,体现国家意志,不因其内容是保障女性权益而影响它与其他法律的同等效力,由全社会包括各部委共同承担其贯彻落实责任符合法理,也是落实妇女法的必然要求;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法先于妇女法颁布,是团中央为主会签的,在其文件和宣传提纲中,同样要求全社会包括各部委履责;若妇女法的贯彻落实只限于妇联组织系统内部,没有全社会包括相关部委的各负其责、共同努力,可能难以贯彻落实。后经全国妇联领导的大力协调,同志们的共同努力,该文件最终以不改动“保障妇女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中相关内容得以通过。
2011年退休后,我的绝大部分时间安排,一是继续做公益事情,如先后担任海淀区、东城区法院律师调解员等;二是继续关注妇女权益问题。我撰写论文,提出了对《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一条改变或撤销的建议及可操作的具体做法,在专业人士强烈呼吁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推动下,此后凡有配偶者买卖房屋,即便房本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姓名,也需要另一方签名方能交易。
2021年,国家明确将妇女权益保障正式纳入立法和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内容,统一安排部署,充分体现了党对妇女的关心和爱护,帮助妇联人实现了“维权梦”。
通过学党史、温初心,我的切身体会是: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是一代又一代共产党人用鲜血和生命铸成的;维护和服从党的领导,听党话,跟党走,是每一个党员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作为普通党员,忠于党,忠于人民,爱祖国、爱人民、爱岗位,善始善终做好本职工作,直至生命的最后一息。这就是不忘初心,不辱使命!
(作者系全国妇联权益部原副巡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