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物小传 /
包迎春,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左旗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从检13年来一直从事刑事检察工作。
她从失足青少年身心发育特点出发,摸索出庭前重“查”、庭上重“教”、庭后重“帮”的三步审理方法,教育和挽救了许多失足青少年。
□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王永钦
“检察官的职责就要求我们不能出半点差错,所办案件要百分之百经得起历史推敲,绝不是99%。因为你的一次差错,可能就是别人一辈子百分之百的灾难。”包迎春翻看着厚厚的案卷对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说。
包迎春是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左旗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从检13年来一直从事刑事检察工作。采访时,正好有一位公安民警找包迎春送达一份“不批准逮捕决定书”执行回执,让她签字。在干警少的基层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侦查活动监督、审查起诉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都是第一检察部的职能范围。依法作出各种处理决定,在各种文书上签字,看起来是权力,其实彰显的是沉甸甸的责任。
“我们的工作职责主要是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坚持依法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切实履行指控证明犯罪主导责任。特别是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我们更要坚持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包迎春告诉记者。
在一起共同盗窃案中,两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都是单亲家庭的孩子,包迎春在社会调查中,详细了解了他们的家庭状况和性格特点,主动与他们多次沟通、耐心疏导,成了两个孩子的“知心姐姐”。在两人被判处缓刑、重归社会后,遇到什么解不开的事,还经常给包迎春打电话咨询。她先后办理了多起未成年人案件,经常进行社会调查,分析犯罪动机,耐心释法说理,让失足少年真正知错改过。
她从失足青少年身心发育特点出发,充分尊重他们的人格,从“爱”出发,从“帮”入手,在帮教、挽救上下功夫,逐渐摸索出庭前重“查”、庭上重“教”、庭后重“帮”的三步审理方法,教育和挽救失足青少年。始终坚持实施了由家庭、社区、检察机关相互配合,协同矫正的“三位一体”帮教机制,制定了有效的帮教、回访方案,逐案逐人建立帮教档案,进行跟踪帮教。
由于院里干警少,好几年来,包迎春是刑事检察部门唯一一名员额检察官,案件一个接一个。2016年,旗检察院办理了全区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院里将包迎春抽到专案组,负责固定证据、出庭等工作。她和专案组成员一同认真研究关键证据,充分准备庭审预案。她在庭审中以确凿的证据、严密的逻辑、生动的语言,指控被告单位行政不作为及造成的危害后果,获得了从全区各试点地区前来观摩庭审的检察人员一致好评。该起公益诉讼案件,被选为“2016年度全区十大法治事件”之一。
2017年春节前,她受理了一起涉嫌5名犯罪嫌疑人的破坏生产经营罪案件。在充分了解犯罪嫌疑人当时犯罪的动机心态以及被害人的具体情况后,包迎春多次和当事人释法说理,认真审查案件证据材料,积极听取辩护人的意见,积极向本院检委会汇报案情,最终该案改变定性,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一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对其余4名以聚众哄抢罪提起公诉。本案的判决让公众更清醒地认识到,遇到民事纠纷,必须通过合法途径来处理,不能自认为是“自救行为”,而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2019年,她受理了一起涉嫌强奸幼女的审查批准逮捕案件,包迎春认真分析证据,及时和侦查人员积极沟通,研究解决取证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让施暴者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其中一名被害人父母因交通事故双双身亡,由其姑姑照顾。她了解相关情况后,和办案组成员到被害人家里安抚被害人情绪,同时及时沟通院领导,申请刑事被害人救助金,最终给被害人送去了两万元的刑事被害人救助金。
2020年,包迎春和办案组人员一同办理了一起涉及21名犯罪嫌疑人的涉恶势力集团案件。她们加班加点阅卷、拟制审查报告,连续奋战20余天,反复查阅40余册案卷材料分析案情,追诉了3名漏犯,最终在较短时间内成功提起公诉。面对复杂的案情、强大的辩护团队和拒不供认的被告,她们的公诉团队思路清晰义正词严,有效地指控犯罪。“对方是21名犯罪嫌疑人,还有21名辩护律师,他们只吃透一个人的案情就行,而我们面对的则是所有的律师和犯罪嫌疑人,不把这些人的全部案件研究透,我这个检察官公诉的责任是完不成的。”包迎春说。
苏尼特左旗政府的所在地满都拉图镇很小,而公诉案件总会有人不满意,威胁与仇视,对于包迎春来说是常有的事。“我是一名共产党员,做的是正义的事,是代表国家惩治违法犯罪,这些也在所难免,我要怕就当不了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