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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形成“四级书记抓未保”工作格局


    ■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姚建

    日前,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从山东省济宁市了解到,该市精准落实孤困儿童保障政策,大力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全面加强对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市、县、乡、村四级全部成立由书记牵头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形成了“四级书记抓未保”的工作格局。

    经济宁市政府调研论证、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5名市领导为副组长,33个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共同负责抓好日常工作,全面加强对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积极指导推动县、乡、村三级全部成立由书记牵头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

    市、县两级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十四五”发展规划,纳入政府和部门目标考核体系,纳入镇街、村居职责范围,构建起横向联动、纵贯到底的责任落实工作机制。

    济宁市推动实现关爱服务“零距离”,市级层面争取编制突破,在市民政局儿童福利科加挂未成年人保护科牌子,成立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县级层面加快转型升级。泗水、汶上两县率先成立了有编制、有场所的未成年人保护科级事业单位,曲阜儿童福利院转型为县级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其他县市区采取依托社会福利中心或救助站方式设立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基本实现了有专门场所、有专人负责,年内将全面达到“五有”标准。镇村层面配强工作力量。依托为民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建成未成年人保护站135处、配备儿童督导员156名,村(社区)设立“儿童之家”1038处。由“两委”成员中的女性委员或妇联主席担任儿童主任,实现了4401个村(社区)的全覆盖。不断创新儿童专干人才培训、奖惩、评价工作机制,部分县(市、区)实行儿童主任津贴制度,保障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此外,济宁市还凝聚工作合力,召开市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研究制定《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明确职责分工和运作规则,合力推动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大保护”落实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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