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富东燕 发自北京 近日,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强化收费监管工作。
《通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和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属于非营利性机构收费,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各地政府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培训机构在政府制定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通知》指出,坚持学科类校外培训公益属性,以有效减轻学生家庭教育支出负担为目标,以平均培训成本为基础,统筹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学生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各地政府制定的浮动幅度,上浮不得超过10%,下浮可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