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姚改改 发自温州 性别歧视?性骚扰?生育待遇不落实?“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内被辞退、调岗、降薪?……在浙江温州,侵害女职工劳动权益案件将专案专办,“三期”案件建立维权绿色通道。
近年来,女职工权益保护不断面临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生育政策调整后企业限制女职工生育,生育待遇落实不到位,女职工“三期”内被辞退、调岗、降薪等现象时有发生。据统计,2016年至2020年期间,温州市两级仲裁机构共立案31682件,申请人为女职工的有9289件,占案件总量的29.32%。
为更好维护女职工权益,温州市人社局、市检察院、市总工会、市妇联主动合力履职,建立女职工劳动保障权益联合保护机制,联合出击,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
源头上,建立预防监测机制。联合推进法治宣传,帮助女职工做好劳动保护教育培训,帮助用人单位正确理解和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督促企业合理制定规章制度,保障女职工享受公平待遇;畅通12338、12351等维权热线,及时监测突发性事件,有效做好导诉服务。
建立关爱服务机制,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市妇联主动为遭受就业歧视、职场性骚扰等引发劳动保障权益受侵害而造成身心健康损害的妇女,提供心理咨询、情绪疏导、困难救助等关爱服务和法律帮助;申请劳动仲裁的女职工,由市总工会派驻市人社局的律师提供公益咨询,并为符合条件的提供免费法律援助,推行即时、预约、上门办理多种法律援助方式,及时介入案前调解;在市仲裁院办案区设立母婴休息室,灵活运用派驻、巡回、流动、数字化仲裁庭,方便女职工就近、就地、线上维权。
专设女职工维权庭,实现专案专办制。在市仲裁院内虚设“女职工劳动权益争议审理庭”,聘请市总工会、市妇联工作人员为兼职仲裁员参与办案,配备女性专兼职仲裁员、调解员、书记员,负责女职工重大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及案件审理工作。涉及职场性骚扰、性别歧视等引发的重大劳动争议案件,组建合议庭审理。对女职工“三期”案件,建立维权绿色通道,减少立案审批时限,从宽立案审查;运用“要素式”办案模式开庭,根据要素表引导当事人有序庭审,缩短审理时间;对于无法调解的案件,加快审理速度,确保在30日内审结。同时,建立公益诉讼机制,保障妇女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