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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第三十批指导性案例聚焦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一方确遭骗婚,检察建议撤销婚姻登记


    新华社北京9月27日电(记者刘硕)福建的姚某2013年遭“莫某某”骗婚,不仅“人财两空”,还留下了婚姻记录。随后,姚某持续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却未能撤销婚姻登记。姚某又先后向法院提起离婚、宣告婚姻无效、撤销婚姻登记等民事、行政诉讼,均因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或已过法定起诉期限被驳回。在此期间,姚某与另一女子生育两个孩子,无法落户、上学,一家人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检察机关在调查核实姚某确实遭骗婚的基础上,举行公开听证,向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得到采纳,原婚姻登记被注销。同时,检察机关还监督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骗婚案,目前“莫某某”已被抓获归案,姚某诉求终于得到圆满解决,持续多年的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

    27日,该案例作为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三十批指导性案例发布。据介绍,最高检第三十批指导性案例共6件,涉及申请撤销婚姻登记、强制拆迁争议等方面,全部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并且均为重大、复杂、影响大的案件。

    最高检副检察长杨春雷介绍,这6件案例从不同侧面对化解行政争议的范围、标准和方式等作了回应,强调检察机关应当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综合运用监督纠正、促成和解、公开听证、释法说理、司法救助等多种方式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

    杨春雷表示,近两年来,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持续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积极回应人民关切,促进案结事了政和。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化解行政争议9200余件,化解10年以上的陈年争议561件,其中20年以上的陈年争议102件,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身边事,为解决行政诉讼“程序空转”问题作出了检察机关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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