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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
168项目标和任务全部完成

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权利保障措施充分落实


    新华社北京9月29日电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实施情况评估报告》29日公布。报告说,《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得到全面实施,168项目标和任务全部完成,其中很多指标和任务提前或超额完成。

    报告介绍,2016年9月,中国政府发布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这是中国制定的第三期以人权为主题的国家规划,确定了2016—2020年国家尊重、保护和促进人权的目标和任务。受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联席会议机制委托,中国人权研究会、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对行动计划的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形成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实施情况评估报告》。

    报告说,总体而言,2016—2020年,中国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采取切实措施,积极推动行动计划各项目标和任务的落实。中国政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权利和利益问题,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重视保障贫困人口、困难群众和弱者权益,努力实现公平正义。中国人民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保障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得到了更加有效的保障;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权利保障措施充分落实;人权知识普及和人权教育深入人心;国际人权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成绩斐然。特别是中国完成消除绝对贫困的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国的人权保障水平显著提高,中国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报告说,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人权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存在。与国家人权事业总体发展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期待相比,有的权利的保障工作具有长期性,需要持之以恒地推进;有的权利的保障和落实工作还有进一步加强和提升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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