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王春霞
近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民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全国普法办公室联合印发了《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工作规范》)。《工作规范》提出,“法律明白人”优先从村妇联执委、儿童主任等十类人员中遴选。
《工作规范》从工作原则、培养目标、基本条件、主要职责、遴选培训、使用管理及保障实施等方面对“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作了规范。强调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依靠党组织统筹推进“法律明白人”遴选培训使用管理等各项工作。以人民群众法治需求为导向,在群众中培养“法律明白人”、培养服务群众的“法律明白人”,聚焦解决村民日常生产生活中的法律问题,提升法治素养。要坚持多方参与、协同配合,坚持分类施策、注重实效。
《工作规范》提出,到2025年,“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普遍开展,每个行政村至少培养3名“法律明白人”,基本形成培养机制规范、队伍结构合理、作用发挥明显的“法律明白人”工作体系,形成一支素质高、结构优、用得上的乡村“法律明白人”队伍。各地可根据本地乡村分布、农村人口数量等实际情况确立“法律明白人”培养数量目标,逐步实现村民小组“法律明白人”全覆盖。
关于“法律明白人”的遴选,《工作规范》明确,以行政村为单位,按照村民自荐或者村“两委”推荐、考核上岗程序,认定“法律明白人”。“法律明白人”优先从以下人员中遴选,即村干部;村妇联执委、儿童主任;人民调解员;驻村辅警;网格员;村民小组长;中共党员;“五老”人员(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致富能手等各类人才;其他热心公益事业的村民。
《工作规范》要求,要把“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纳入法治社会建设和乡村振兴总体规划,作为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工作的重要内容;把“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情况作为加强基层普法工作队伍建设、健全精准有效普法工作体系的重要举措,纳入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强督导检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