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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壹段评


    小家的爱成就大写的“人”

    湖南衡阳,肖高敏与妻子结婚5年,妻子不幸因病去世,“我不在了,去世了,你把我的爱心工作接力下去。”为兑现对妻子的承诺,当时26岁的他开始了公益之路。二十多年来,他孤身一人,吃住自费,到全国20多个重大灾情现场进行义务救援。村民不理解,说他是个“傻瓜”,但他说:“我老婆说要一步一个脚印走下去,我就一直这么做了”。

    因为一个对妻子的承诺而坚守公益之路,不顾别人的眼光,即使自己如此平凡,依然要努力发出自己的光,一步一个脚印,心怀大爱,初心不改。向这位有情有义有爱的大叔致敬!

    防疫措施切勿“拍脑袋”决策

    “主动进行核酸筛查结果为阳性的,政府核实后奖励1万元。”继哈尔滨之后,辽宁阜新、锦州两地也对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患者开出了万元奖励,金额比哈尔滨更高:2万元。这个特殊的“奖励”政策再次引发网友热议,有人哭笑不得,调侃“富贵险中求”,有人认为主动检测是义务,无需奖励,也有人建议将奖金发给基层防疫工作者。

    确诊新冠肺炎“发奖金”的操作,未免过于简单粗暴。防疫是大事,不容儿戏,一定要讲究方式方法。如此欠考虑的操作,是如何出台的,有关部门也应该反思。防疫大考,一定要经得起考验,切不可草率出台,“拍脑袋”决策。

    用法律武器对“被入镜”说不

    “毫无防备在路上走着,对方突然抢过我手里的奶茶喝了一口,我整个人都吓蒙了。”北京市民沈小姐近日向媒体讲述了她的经历。据悉,抢走她手中奶茶的是一名短视频平台主播,这么做只为了在直播中追求画面效果和感官刺激,达到“涨粉”目的。

    这些随意拍摄、胡乱编排的直播行为严重扰乱了人们的正常生活,也侵犯了路人的人格权和隐私权,逾越了法治红线,平台应加强审核,及时下架此种侵权短视频,公众对此种行为也应勇敢说不,用法律武器维权。

    莫让短视频维权变短视频侵权

    消费者购买了质量有问题的商品,找商家退货遭拒,一气之下在短视频平台上曝光了此事。随后,商家以构成名誉侵权为由将消费者诉至法院。近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这样一起案例,法院驳回商家诉求,认为消费者拍摄视频的行为是在商家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不存在捏造、歪曲事实的情形,且事后消费者将相关视频删除,未构成对商家名誉的实质侵害。该案例公布后,引起社会广泛热议。

    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行为值得肯定,但是随意曝光他人、使用过激言辞等行为涉嫌侵犯商家的合法权益,让维权行为变成了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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