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版:新女学 PDF版下载

版面: 新女学

中德对话:后疫情时代性别平等如何落到实处

——第五届中德性别平等与发展研讨会新视点


    近日,“后疫情时代与妇女发展——第五届中德性别平等与发展研讨会”在线上举办,来自中国和德国的妇女与性别研究领域百余位专家学者参会。会议聚焦“妇女在抗击疫情中的作用与贡献”“新冠疫情对妇女发展的影响”“后疫情时代将性别平等落到实处的目标策略与前景展望”以及“《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的履行和审议”四个议题展开了深入研讨。

    ■ 王向梅 李雪萍

    近日,中华女子学院与德国艾伯特基金会联合举办“后疫情时代与妇女发展——第五届中德性别平等与发展研讨会”,来自中国和德国的妇女与性别研究领域百余位专家学者线上参会。会议围绕 “妇女在抗击疫情中的作用与贡献”“新冠疫情对妇女发展的影响”“后疫情时代将性别平等落到实处的目标策略与前景展望”以及“《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的履行和审议”四个议题展开了深入研讨。

    妇女在抗击新冠疫情中的作用与贡献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无数女性投身抗疫一线,彰显了广大妇女的家国责任与使命担当。与会学者从不同角度讨论了妇女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与贡献。

    中华女子学院魏开琼教授分享了课题组关于妇联组织参与疫情防控实践路径的研究,认为妇联组织在疫情防控中既充分发挥了“妇”字头资源优势,也特别强调“联”结政府和社会资源,并对妇联组织建设要进一步优化社会化工作格局、健全群众动员工作机制、完善应急管理机制、运用性别视角维护妇女儿童特殊利益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思考。

    中华女子学院齐小玉副教授结合中华女子学院支援湖北联合志愿服务团队的经验,分析了抗疫过程中女性的特殊生理需求及其实现路径,进而倡导增强性别意识,推动两性和谐发展。山东师范大学付妍老师则提出后疫情时代应完善对女性医务人员的保障,加强物质供给、政策制定的性别考量,打造女性医务人员友好的职场环境等建议。

    天津大学博士生尚宇菲从媒介研究视角出发,认为女性在抗击疫情中的“战士”“舍小家为大家”“普通女性”等媒介形象,打破了传统的脆弱形象和母职定位,也突破了榜样女性形象的“精英化”和“无性别”误识,呈现了“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兼具、主体意识与集体意识兼容”的女性形象。

    新冠疫情对妇女发展的影响

    新冠疫情是2020年以来人类遭遇的一场巨大挑战,全球妇女发展和性别平等状况因此受到直接冲击。与会专家从全球视角分析了新冠疫情对妇女和女童发展带来的影响。

    德国雷根斯堡应用技术大学克莱瑞萨·鲁道夫教授(Dr. Clarissa Rudolph)分析了疫情背景下德国妇女的处境,揭示了疫情推动性别关系再传统化的趋势。她提出,疫情封锁期间,妇女承担了更多的家庭照料工作,妇女就业比男性受到更多影响,因此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男女平等需付出更大努力。南开大学吴帆教授梳理了新冠疫情给女性和家庭带来的问题,分析了疫情常态化时期家庭政策的需求及其满足情况,并建议在家庭政策中重视儿童与老人照料、家庭发展以及促进女性工作-家庭平衡等内容。

    与会学者还将目光投向家庭领域外的女性处境。中国农业大学陆继霞教授聚焦疫情背景下扶贫车间面临的风险,重点探讨了女工的生产压力及其应对策略。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马瑜骏博士综合分析了疫情下妇女在经济参与、家庭和健康领域所面临的问题,建议在后疫情时代更加重视妇女群体的利益诉求。中华女子学院张丽琍教授关注疫情背景下中国女性创业活动的特点与优势,探讨了女性创业的融资困难、资本薄弱等挑战及相关政策应对。中华女子学院王献蜜副教授则提出促进女性健康和提升应对风险能力的干预对策。湖南女子学院孙继静老师和中华女子学院杜声红老师探讨了新冠疫情之后女性的生计困境及应对策略。

    后疫情时代落实性别平等的策略

    妇女问题并不是妇女的问题,而是社会问题,解决妇女问题需要社会共同努力。与会专家围绕“帮助妇女摆脱疫情影响”和“让性别平等落到实处”进行了深入讨论。

    德国社会工作和社会教育学研究所(ISS)乌尔里克·施潘根贝尔格博士(Dr. Ulrike Spangenberg)分享了德国联邦政府第三个平权报告的主要内容,重点关注数字化过程中的性别平等,包括以性别公正的方式获得资源、利用数字化的机会及塑造数字化的进程。西安培华学院刘越莲教授解读了《联邦政府性别平等战略》中的九大战略目标,并分享了德国政府落实战略目标的具体举措。

    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杨慧副研究员从细化、宣传和执行三个角度分析了疫情背景下促进妇女平等就业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出后疫情时代促进妇女平等就业需进一步细化法律责任、明确奖罚规定、加强监测评估,加强妇女平等就业政策的培训宣传等。德国马克斯韦伯学院宋茜研究员探讨了疫情防控背景下全球职业女性工作模式转变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云南师范大学杜爱萍副教授则提出了后疫情时代“完善性别平等与反对家庭暴力的法律体系”“开展家庭美德教育”等策略,认为应以家庭的性别平等推动国家和社会层面的性别平等。

    后疫情时代《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的履行和审议

    《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简称《消歧公约》),是第一个把性别平等和非歧视要求法律化的国际条约,与会专家围绕后疫情时代《消歧公约》的履行和审议进行了深入研讨。

    德国妇女协会、国际性别平等政治研究负责人朱丽安娜·罗欣博士(Dr. Juliane Rosin)介绍了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德国男女平权进程受到的威胁以及德国政府落实《消歧公约》的努力。她认为德国政府应进一步加强《消歧公约》的宣传工作,同时在实施公约时关注疫情下性别差异扩大的事实风险。

    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原一级巡视员张立从妇女的教育、就业、参政、参加保险、生育保障水平、健康水平以及土地权益等方面,系统阐述了中国政府在消除性别歧视、促进男女平等、推动妇女发展事业进程中取得的显著成就。中国社会科学院戴瑞君研究员结合消歧委员会的结论性意见,从法治角度总结了中国履行《消歧公约》的进展与挑战,并根据《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21-2025年)》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设定的目标,提出了在立法、执法和司法层面保障妇女权益的路径。北京大学白桂梅教授基于《消歧公约》的第五条,对性别刻板印象及其影响进行深入分析,讨论了消除刻板印象过程中各行动主体应发挥的作用和行动策略。中国政法大学刘小楠教授则从《消歧公约》第十条出发,论述了开展性别与人权课程的重要性,并分享了中国社会性别与人权教育的发展。西南政法大学博士生李勇梳理了中国提交的国家报告和消歧委员会的结论性意见。

    会上,中华女子学院(全国妇联干部培训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刘利群教授、艾伯特基金会(北京办事处)中国区首席代表康怀德博士共同表达了对中德交流合作的重视,期待通过中德专家学者的学术交流为推进全球性别平等做出贡献。

    (作者单位:中华女子学院女性学系)

0
© 2021 中国妇女报
ICP备:京ICP备05037313号
您的IE浏览器版本太低,请升级至IE8及以上版本或安装webkit内核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