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周韵曦 发自北京 1月10日,教育部发布《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以下简称《评价指南》),从办学方向、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校管理、学生发展等5个方面,明确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坚持以学生全面培养全面发展为核心,聚焦学校办学质量,构建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体系。
据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介绍,《评价指南》的起草基于4点基本思路。一是体现先进性。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引导学校树立正确政绩观和科学教育质量观。二是体现针对性。聚焦落实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重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倾向,切实提高全面育人水平,增强学生综合素质。三是体现发展性。充分发挥教育评价的引导、诊断、改进、激励等功能。四是体现操作性。对评价的重点内容、关键指标和具体考查要点,以及评价方式、评价实施、结果运用等提出明确要求。
基于4个基本思路,《评价指南》要求各地普通高中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实施教学,统筹制定教学计划,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严禁高三上学期结束前结课备考;严控考试次数,不公布考试成绩和排名;合理安排学生在校作息时间,充分保障学生睡眠和自主学习活动时间,严禁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集中补课或变相补课。
《评价指南》提出,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优化评价方式方法,不断提高评价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普通高中要将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作为评价主要内容,注重考查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和兴趣特长,突出学生个性特点和主要事迹;要正确处理考试升学与发展素质教育的关系,将高考升学率作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客观结果之一,不给年级、班级、教师下达升学指标,不将升学率与教师评优评先及职称晋升挂钩,不公布、不宣传、不炒作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针对教师发展,《评价指南》也提出,树立正确激励导向,突出全面育人和教育教学实绩,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评价倾向。完善校内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坚持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教学一线和教育教学效果突出的教师倾斜。
《评价指南》还提出,要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特别是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劳动、理化生实验等课程,有效开发和实施选修课程。劳动课程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并提出学生在校内每天锻炼至少1小时,体质健康监测达标,掌握1~3项体育运动技能,有效控制近视、肥胖。掌握1~2项艺术技能。
“高中阶段教育在国民教育体系中处于承上启下的关键地位,对义务教育改革发展具有重要引领带动作用。《评价指南》把推动树立科学教育理念、加强普通高中学校办学和招生管理等作为重要评价内容,这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更好落实‘双减’政策创造良好条件。”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