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耿兴敏 发自北京 为进一步加强对托育机构工作的指导,提高托育机构服务质量,保障婴幼儿安全健康成长,近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了《托育机构婴幼儿喂养与营养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共分为四个部分,前两部分分别针对6~24月龄婴幼儿和24~36月龄幼儿特点,提出了喂养与营养要点。第三部分针对婴幼儿食育,就如何让婴幼儿感受、认识和享受食物,培养良好进食行为和饮食习惯,启蒙中华饮食文化,提出了指导和建议。第四部分从规章制度建设、膳食和营养要求两方面,向托育机构提出喂养和膳食管理方面的指导和建议。
其中,在6~24月龄婴幼儿喂养与营养要点中,《指南》指出:托育机构应与家庭配合,为实现母乳喂养提供便利条件,尽量采用亲喂母乳喂养。在母乳喂养同时为婴幼儿提供适宜的辅食;托育机构应根据不同年龄婴幼儿的营养需要、进食能力和行为发育需要,提倡顺应喂养。喂养过程中,应及时感知婴幼儿发出的饥饿和饱足反应(动作、表情、声音等),及时做出恰当的回应,鼓励但不强迫进食。从开始辅食添加起,引导婴幼儿学习在嘴里移动、咀嚼和吞咽食物,逐步尝试自主进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