蹭“冬奥”热度 商家违规该罚
近日,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擅自生产了967件标注“2022北京冬奥”纪念酒的产品,并以61597.9元销售给客户。该行为因违反《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被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并处罚款6.1万余元。
冬奥盛会召开在即,在全国上下都紧锣密鼓地为这一盛事做准备的时候,某些商家却盯上了这块“大蛋糕”,在违法违规的边缘疯狂试探乃至“越界”,此次及时地处罚和处理可以让更多人意识到,“奥运”这块含金量十足的品牌受国际法规的保护,不是某些商家能够凭借“拿来主义”想用就用的敛财幌子,此次对违法商家的惩罚也给所有的商家上了一堂“知识产权保护”课。奉劝某些打冬奥“小算盘”的商家生财需有方,不要给北京冬奥抹黑。
违法失德艺人转移阵地复出,没戏
1月25日,中央网信办决定即日起开展为期1个月的“清朗·2022年春节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其中明确要求及时清理借春节相关话题炒作娱乐明星低俗绯闻丑闻等信息,严防违法失德明星艺人利用晚会、直播等转移阵地复出。
春节临近,各个地方和媒体都在积极准备,为全国人民奉上精彩纷呈的节日精神大餐,有关春节的话题也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人们的视野。因春节而产生的巨大“流量”应该是德艺双馨的演艺从业人员为人民群众奉上好作品、树立好榜样的端口,而不应成为那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早已声名狼藉的劣迹艺人蹭“热度”、搏关注、改头换面露脸的机会。此次“清朗·2022年春节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及时、有力的执行,必定会继续封杀失德明星艺人复出的想法,让他们为曾经的劣行付出应有的代价,这既符合社会主流意识,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塑造大有裨益。
年终奖与休年假岂能“二选一”
近日,辽宁一公司规定年终奖与休年假“二选一”引发网友热议。媒体报道称,辽宁抚顺一公司制定了一份《年终奖励管理办法》及《福利发放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员工要得到“年终奖励”和福利,需要符合“未休年假”的条件;同时规定,年终奖金为上年度月均工资,若累计请病事假超过15天,则需在计算12个月总绩效时扣减一个月。公司与员工就相关规定产生争议,最终法院认定上述行为规定违反劳动法。
年终奖和休年假是每个打工人在用人单位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待遇,用人单位利用自身强势地位让员工在其中“二选一”严重侵害其合法劳动权益。任何用人单位在制定相应内部规章条例时,都应遵循劳动法及其相关职工权利保障法规,这既是各种组织能够良好运行的基本条件,也是其发展壮大的基石。如果只是一味地苛待员工,从员工身上省成本、捞油水,那员工也会用脚投票,公司必将行之不远。
王恒 高亚菲 整理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