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见习记者 范语晨
“我们期待,加大打击拐卖妇女和虐待妇女犯罪行为充分体现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过程。”
“我们期待,‘以人为本、综合治理、预防为主、打防结合’工作方针,‘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公民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工作格局,集预防、打击、救助、安置、康复于一体的反拐工作长效机制,都能落实到位。”
“我们期待,所有遭受被拐卖等各种形式暴力的女性,早日摆脱梦魇,沐浴在阳光下,获得更有温度的社会关心关爱。”
“我们期待,在处理相关事件的过程中,能听到受害女性的声音和诉求。”
2月23日,针对社会持续关注的“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发布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姜秀花在接受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采访时,就此次调查处理情况通报作出评价,并表达了对综合治理妇女权益受损问题的关切与期待。
此次通报认定杨某侠即来自云南省福贡县的小花梅,并就其被拐卖过程、精神与身体状况、生育八孩情况、医疗救助情况、该事件有关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失职渎职行为处理情况作出了说明。姜秀花肯定了调查处理情况通报的积极社会意义:“通报直面社会和舆论关切,逐一回应和还原事实真相,依法严惩有关违法犯罪行为,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员,深刻反省事件所暴露出的问题和深刻教训,并说明下一步的工作打算,给这起发酵已久的公共事件一个更全面细致的交代,让人们感受到法治中国建设所应有的公平正义力量,感受到党委领导、政府主责的意识担当,感受到科技支撑的重要作用,感受到公民参与、社会协同和部门联动的必要性,必将进一步推动拐卖妇女历史之殇和现实之痛的根本治理。”
回溯事件过程与性质,姜秀花指出,小花梅被拐卖和持续受虐待是一起粗暴侵害妇女权益、践踏妇女人格尊严的犯罪行为,是对法治和德治精神的严重挑战。
姜秀花表示,全面落实男女平等宪法原则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任重道远,“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男女平等价值观,促进性别平等真正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和价值标准,是综合治理妇女权益受损问题必不可少的一环。”
在社会治理能力的意义上,丰县事件的教训也值得深入反思,以警未来。姜秀花说:“小花梅被拐卖和受虐待事件是社会的集体伤痛。辩证地看待和反思这一事件,也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综合治理妇女被拐卖问题提供了多方面的启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