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见习记者范语晨 发自北京 “截至目前,全国共建成省、市、县、乡、村五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工作室)57万个,每年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调解等各类服务1800多万件次。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在2月28日司法部召开的通气会上,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副局长孙春英介绍了过去一年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相关情况。
孙春英介绍,2021年,司法部编制印发《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在均衡配置城乡法律服务资源、加强欠发达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重点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加快建设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等方面作出专门要求。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获悉,为积极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和热线三大平台融合发展,除五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外,目前“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设座席2000多个,中国法律服务网和各省级法律服务网全面建成,服务领域不断拓展,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另一显著进展体现为,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的法律援助需求得到了更有效满足。孙春英表示,自法律援助法2022年1月1日正式施行,各地法律援助机构认真落实法律援助法,简化程序和手续,保障困难群众更便利地获得法律援助。她介绍,例如,对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社会救助、司法救助或者优抚对象,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进城务工人员等,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开设“绿色通道”,完善无障碍设施设备和服务;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实行电话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因经济困难申请法律援助的,申请人可以进行个人诚信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