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茂初委员
严控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一切营销活动
□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耿兴敏
3月6日,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教授钟茂初接受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自己提交了《关于“严格管控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一切营销活动”的提案》。他表示,生活中很多针对未成年人的营销活动,都违背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所确立的法律精神。
针对未成年人的营销活动无处不在,钟茂初认为,其实质就是:不良商家利用未成年人心智尚不健全,利用家长“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的心理,对商品及服务的营销内容缺乏鉴别力且易受误导所进行的违法营销。
为此,钟茂初在提案中建议,应修订相关法律条款,修订工商行政管理等相关法规,明确以下规定:
任何营销者,不得以未成年人为营销诱导的目标消费对象;以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家长为目标客户群的产品或服务,禁止进行任何形式的推销活动和广告宣传。
销售未成年人的必要日用品或服务,其广告只得标识“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不得作任何渲染宣传以诱导消费者非必要的需求。
营销者不得利用网络营销手段向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推销,不得有任何形式的主动营销行为。禁止以任何营销方式、宣传方式诱导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成员进行非理性的消费活动。
禁止无科学依据、与一般商品无实质性品质差别的商品,冠以“婴幼儿专用”“儿童专用”等标识,进行差别化宣传、差别化高价销售。
除必要的日用品或服务之外,禁止直接向未满12周岁未成年人销售任何产品和服务,直接向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销售产品和服务应受一定限制。
范小青委员
加强法治教育,让法治种子根植孩子心中
□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陈姝
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作家协会名誉主席范小青一直很重视小学生法治教育问题。
“法治教育是今天社会发展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关键是要从娃娃抓起,在小学教育中重视法治教育,不仅是为了孩子健康成长,更是为了明天的社会进步。”今年两会上,范小青在接受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采访时说道。
范小青表示,现有的教学安排中,学校都有道德与法治课程,但总体来说,对这门课程不够重视,只是把它简单地当作一门副课。“小学是培养学生正确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重要时期,是人生知法懂法的极为重要的第一步,而现阶段,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暴露出一些问题,学生主体地位未体现,教学方式较为单一,重理论轻实践等,这些问题的存在造成课程教学效果不理想。”
为此,范小青从三方面提出了具体建议:
在小学阶段,此类教育只安排副课,但即使是副课,也要给予高度重视,在合理安排的前提下,增加课时。
在讲课方式上,尽量不要照课本读概念,忌讲空话。需将实例和理论结合起来讲解,提升法治教育的教学质量。
重视教学成果测试,不一定采取书面考试形式,可以采取班会讨论等方法,针对某一社会法治热点,让学生结合教材内容展开讨论,真正做到把法治的种子根植在每个孩子的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