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法律对妇女权利的保护备受关注,而考察法律施行的社会基础可为法律效力的提升提供参考。在《妇女、家庭与法律实践:清代以来的法律社会史研究》一书中,作者赵刘洋剖析典型案例,考察法律施行的社会历史背景,引导读者检视尘封历史中的真实案例和生动的人:他们徘徊在经济、道德、权利、法律之间的生活如何构筑了法律实践,而法律实践又怎样塑造人们的生活。
■ 刘天红
当下,法律对妇女权利的保护备受关注,中国已经建立了包括100多部法律法规在内的全面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而考察法律施行的社会基础可为提升法律效力提供参考。在《妇女、家庭与法律实践:清代以来的法律社会史研究》(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22年2月版)一书中,作者赵刘洋深入剖析典型案例,考察法律施行的社会历史背景,引导读者一一检视尘封历史中的一件件真实案例,一个个生动的人:他们徘徊在经济、道德、权利、法律之间的生活如何构筑起了法律实践,而法律实践又怎样塑造人们的生活。全书基于丰富的史料呈现,辅以抽丝剥茧的理论分析,读来酣畅淋漓,堪称一部“中国法律社会史领域的典范性作品”。
以“了解之同情”打捞法律的历史
法律社会史探讨法律实践与社会实际之间的复杂关系,亦是一种史学范畴,而“历史是一门追求真实的学问,同时也是一门关于解释的学问,这种解释,既包括基于史料细致爬梳基础上的‘发现’,也包括对历史意义再阐释的‘发明’”。在作者看来,对历史意义的解读需抱持“了解之同情”的态度。这种态度贯穿本书始末,作者时刻警觉,将对案件的解读,对法律判决的解读,放置于当时的历史情境中,从而使得对于法律的社会史分析具有更广阔的视野,更坚实的社会生活基础。
对于同一案件的分析,作者全面呈现各方供词,并站在当事人的立场,对其供述所传递的社会意义进行剖析。比如,在分析清代妇女离婚的法律实践时,作者从乾隆十四年,山西某地一件因“卖休”导致妇人张氏之死的案件切入,同时分析了包括“买主”“前夫”“夫家家长”“妇女的父亲”“媒人”“县衙”在内的各方供词与判决,“同情”地“解释”各方立场及其所遵循的社会规范,并着重阐明“失声”的当事人——“张氏”可能的想法/主观意图,借此呈现清代官府对妇女“贞洁”的重视与贫穷的社会现状之间的复杂纠葛。
在对改革开放以来妇女离婚案件进行剖析时,作者则特别关注“法官”在婚姻判决中如何思考,结合判决文书,透视法官的“想法”,借此阐明当时社会对于妇女离婚的主流态度,以及法官的判决如何超越了硬性的法律规定,综合考量了对弱势者的保护、对过错方的惩罚、对家庭亲密关系的维护、对财产的处置等多种维度。此种分析细微动态地展示了法律与社会的互动——法院如何从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运用于不断变化的社会实际,从而使法律实践超越“那些看起来互相排斥又相互矛盾的二元现实,开拓出一条‘实用道德主义’的路径”。
深入妇女权利实现的复杂情境
在繁多的社会议题中,作者关注妇女在家庭中的法律地位及实践问题,从“自杀”和“离婚”两个具体议题出发,梳理了清代直至当代相关法律规定及其实践,以及法律与社会、道德之间持续性的复杂纠缠,这为法律社会史的考察提供了重要侧面,也为检视女性权利获得的复杂历程提供了参照,给妇女理论研究与建构带来了启发。
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并非“从既有理论出发去裁剪实践”,而是深入具体的历史、社会、经济与政治的情境、视域和话语,发掘本土经验。该书引述丰富的案例,让这些基于史实的文本资料成为作者提炼、建构理论的“土壤”。而这些历史真实案例并不能整齐划一地归入某个/某些既有理论的解说范畴,呈现出诸多法律与社会实际的矛盾情形,恰恰是在这些充满矛盾、张力的缝隙中,有了考察、提炼本土经验的空间。
这种充满矛盾的情形随处可见,比如,作者分析清代妇女“离异”问题,指出尽管清代有非常严苛的关于女性贞洁的规定,妇女选择“典雇”于他人面临着严重的道德危机,且“典雇”妻女也折射出女性被视作男性私有物品流通的不平等地位,但“‘礼义’对于这些挣扎在生存边缘的底层妇女而言,无助于改变其生存境遇”。妇女为了生存,不得不接受被“典雇”;再如,分析民国时期的妇女离婚案件时,作者发现尽管当时的法律将妇女视为具有主体地位的个体,但“在社会实际中,妇女权利的实现仍然困难重重。除了新的法律对乡村社会影响有限,男女不平等的习俗仍然存在外,社会实际中男性仍然可以利用法律限制妇女权利”。
这些参差的史实构成了妇女权利实现的真实图景,为我们理解女性权利实现提供了重要参照。而这种扎根史料,深入具体情境,立足于妇女生活生动实践的考察,也应成为性别研究的重要立场,特别是在对传统性别文化进行批判时,应该着力的领域。虽然这种考察似乎缺少让人心潮澎湃的批判力度,但其背后所蕴含的更为审慎的、坚实的、广阔的视野,却可以构筑起更富解释力的理论大厦。
在理论对话中探究本土经验
本书属于著名历史社会学家黄宗智先生主编的《实践社会科学系列》。而正如黄宗智先生在《总序》中所提出的,该丛书的目标是“要形成一系列具有比主流形式主义研究更适合中国历史、现实的问题意识和理论观念的著作”。作为该丛书中的一部优秀作品,《妇女、家庭与法律实践:清代以来的法律社会史》在探索法律理论的本土实践方面富有启发。
作者通过与重要学术脉络的理论对话及对中国法律实践史的“长时段”考察,一定程度上回应了西方学界对于中国法律的固有认知,比如中国法律缺少私人权利和自由主义,仅作为解决纠纷的工具而存在等。本书在批驳西方学界二元对立思维的同时,致力于以丰富的法律实践案例呈现与分析,超越“非此即彼”的逻辑,阐明中国法律实践所具备的连接道德原则与具体实际的“实用道德主义”思维,并提出基于此种“实用道德主义思维”的法律实践更直接地面对社会实际,融合道德理念、权利观念与实用考虑,或成为当代中国“家事法”的重要资源。
尽管作者致力于发掘本土实践经验与理论资源,但也并非一味沉浸在对本土实践的尊崇中。比如,在对清代妇女离婚的法律实践进行分析之后,作者认为,部分学者所持有的强调明清时期中国女性“自主性”,主张“超越男人的目光,听取女性自己的声音”的观点在清代底层女性的生活实际中行不通:清代关于婚姻关系的构造将女性作为丈夫的附庸,妇女以不同形式成为受害者,而此种局面与部分学者所描述的女性“自主性”画卷相去甚远。在这里,作者并未在两种社会文化的差距面前止步不前,而是拥抱普世价值。
恰如作者在本书导论中援引历史学家E.H.卡尔的观点所指出的:研究历史就像是在钓鱼,历史学家钓到什么样的事实,主要还是取决于他喜欢用什么样的钓鱼用具钓鱼。让我们跟随作者的笔触,抛开成见,深入史料,探索更富生命力的实践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