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王蓓
■ 卞林敏
3月23日上午,连续几天的阴雨天气终于结束,万物更显生机勃勃。
“这天气就像我现在的心情。”说话的曹女士,50多岁,家住安徽六安市霍邱县石店镇双庄村,“妇联帮我结束了几十年的家暴生活,总算守得云开见月明。”
当天,她特地制作了一面“情系妇女儿童 彰显法律尊严”的锦旗,送到霍邱县妇联,感谢妇联工作人员给予的维权支持和帮助。
30多年前,曹女士和丈夫王某经人介绍认识,婚后生育3个女儿。或许是因为没能生育男孩,曹女士在婆家一直不受待见,丈夫打骂更是家常便饭。曹女士的3个女儿两个身体不好,大女儿癫痫病,小女儿全身大面积烧伤,都需要花钱医治。
家庭穷困加上常常挨打受气,为了女儿们一直忍气吞声的曹女士“也曾想过离婚,但因为结婚时没办结婚证,不知道怎么离婚。我也打电话报过警,看他在警察面前害怕的样子,一时心软又替他求情,最后都不了了之”。但每次报警之后,过不了两三个月,王某又故态复萌,对曹女士拳打脚踢。几十年过去,如今3个女儿都已出嫁成家,但丈夫动辄打骂的行为依然未改。
家,已经成了曹女士想拼命逃离的地方。
去年的一个晚上,曹女士无意间看到了反对家庭暴力的宣传,知道了全国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12338”。
今年正月初八,再一次遭受家暴后,曹女士终于勇敢地拿起电话拨打了这个号码,“婆婆80多岁还被老公公打,我害怕他也像他父亲一样,一直打我到老,更怕身体被打坏了将来照顾不了自己,我不想给3个女儿增加负担。”
“县妇联12338维权热线接到曹女士的电话后,立即安排受害人户籍所在地乡镇妇联为她报案,联系县公安局妇委会和辖区派出所进行沟通。”霍邱县妇联主席李大萍向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介绍,当地公安派出所接到镇妇联报警后,第一时间由派出所所长亲自办案。调查取证后对曹女士丈夫进行批评教育,并发出《家暴告诫书》。
慑于法律的威严,曹女士的丈夫当时服了软,但并没有真正认识自己的行为已经违法。因多年家暴,曹女士惧怕回家后会遭致变本加厉的打骂,也一直不敢回家。
3月10日,曹女士再次来到县妇联,请求帮助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给自己上“双份保险”。
县妇联立刻与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联系,为曹女士代写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书,同时协调县法院妇委会与辖区马店法庭沟通。
3月11日上午,曹女士向霍邱县法院马店法庭递交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书。考虑到案件紧迫性,马店法庭当即立案,当天下午就派承办法官到曹女士家中进行调查处理。在确认曹女士面临可能存在的现实危险后,当日即下达了“人身安全保护令”,依法裁定禁止王某对曹女士实施殴打、辱骂等家庭暴力。
随后,承办法官再次批评教育王某,让他真正认识到自己的“拳打脚踢”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再犯,将面临被罚款或拘留的惩处。日前,充分认识到行为违法并真心悔改的王某已主动接曹女士回家,并写下保证书,一家人重归于好。
近日,曹女士对前来采访的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说:“是妇联‘娘家人’给我撑起了法律保护伞,让我对幸福生活又有了希望!”
“本次维权,是自反家庭暴力法颁布实施以来,首例由县妇联牵头,县公安局及乡镇派出所、县法院及基层法庭、法律援助中心、乡镇妇联等多部门联动维权的12338热线维权案例。”李大萍说,近年来,霍邱县妇联为推动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注重发挥“联”字作用,“凝”字力量,“法”字威严,凝聚多部门妇女组织力量,依法为妇女群众维权。“县妇联将继续依法为妇女维权,彰显妇联作为‘娘家人’的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