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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校社协同推进 全面提升未成年人网络素养

——专家解读《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


    □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徐阳晨

    近日,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严控未成年人从事主播,优化升级‘青少年模式’,规范重点功能应用,加强高峰时段管理”等重磅措施,对进一步切实加强网络直播行业规范、保障未成年人网络权益做出了具体细化的要求。

    东北师范大学教授陈晓慧指出,《意见》内容虽短,但包括了七个方面的举措,涉及对未成年人网络行为的规约,优化和规范未成年人网络服务体系等方方面面,并给出了可操作性强,具有时间、空间硬性约束力的实施意见,尤其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直播打赏乱象,做出了严格、细化的要求。

    《意见》的一大亮点是对平台设置了多项禁令,包括不得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主播服务、不得研发上线吸引未成年人打赏的功能应用、禁止以打赏额度为标准对主播、用户进行排名、每日22时后对“青少年”模式下的各项服务强制下线等,从监管和技术层面对防治未成年人沉溺直播提供双重保障。

    陈晓慧认为,其中优化“青少年模式”,重点在于加强了对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活动的识别与监管,一是要严格落实实名制,这是识别未成年人账号的第一道防火墙,二是要对未成年人进行精准识别,即《意见》中提到的组建专门服务团队,做到内容审核上既要选优选精又要杜绝“三俗”,既要优先处理未成年人相关投诉又要从根本上杜绝未成年人打赏活动。三是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网络行为的管理约束,从其准入范围、等级划分、权限等维度全面加强监管。

    此次《意见》特别提出鼓励学校开展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教育,引导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主动学习网络知识,加强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行为的教育、示范、引导和监督。支持社会各界共同开展宣传教育,促进未成年人开阔眼界、提高素质、陶冶情操、愉悦身心。

    “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教育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这意味着针对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教育绝不能仅仅为停留在打赏乱象单一层面,还应围绕网络知识与技能、网络伦理规范等多个方面进行。”陈晓慧建议,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主动提高网络应用素养,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引导、监督和规范;学校要将网络素养教育纳入学校日常教育活动中,引导未成年人学会辨别网络风险。在社会层面,政府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各平台、产品的监督,促进直播行业规范化、制度化发展。各大商业平台应不断强化社会责任意识,不断提升主播的网络素养。

    “家校社协同促进未成年人网络素养的养成、优化网络环境、提升网络伦理意识、规范网络行为是当前对未成年人进行网络安全教育的重要责任。”陈晓慧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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