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邵伟
近日,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亲生父亲及其同居女友虐待6岁儿童案。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李某辉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被告人李某凡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该案通过法院远程庭审系统公开开庭审理,并在抖音平台同步直播。庭审后,永定区法院向李某辉发出该市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其“依法带娃”。
施暴者双双获刑
2018年2月,李某辉与喻某离婚后获得儿子小李的抚养权。2020年8月,李某辉带小李与李某凡共同生活后,李某辉、李某凡多次使用衣架、皮带、木棍等工具对小李进行殴打,其居住的小区邻居、保安也多次反映其家中经常在深夜传出小孩哭喊声。
2021年6月7日,张家界市公安局永定分局向李某辉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要求李某辉立即停止不法行为,严禁对家庭成员实施暴力行为。6月24日,永定区妇联和沙堤派出所、沙堤街道办事处、高桥社区等单位工作人员到二人家中调查走访时发现,小李脸部、颈部、背部出现多处淤青。经查,该伤为李某辉、李某凡用木棍、手指甲戳伤、划伤。经鉴定,小李的伤情为轻微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辉、李某凡虐待未成年家庭成员,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虐待罪。该案主审法官、永定区法院刑事庭副庭长王红英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0条规定,虐待罪是指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两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鉴于被告人李某辉、李某凡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某凡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遂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被告人李某辉、李某凡均当庭表示服从判决。
法院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
庭审结束后,永定区法院向李某辉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其依法积极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做好对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教育;积极行使对儿子小李的监护权,主动增进与儿子的沟通联系和情感交流,关心、关注儿子的生活学习和身心发展,引导、教育儿子成长为对国家和人民有益的人,成为对社会有价值贡献的人,使其有一个安全、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确保其健康成长。
法院将定期走访调查李某辉履行《家庭教育指导令》情况,如有违反法定义务、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不当履行监护职责行为,法院将依法依规对其予以处理。
另外,对于小李的抚养问题,永定区法院在综合考虑受害人的家庭情况后,在被告人李某辉羁押期间,小李由其亲生母亲喻某抚养更为适宜。同时,考虑到其母亲已再婚生育小孩,且没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法院将发放司法救助金1万元用于孩子的生活学习。
监护人要“依法带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核心宗旨是以法律法规引导、规范家庭教育,强调父母以及其他监护人在家庭教育当中的法律责任,家庭教育过程中要“依法带娃”。“针对监护人失责情况,法院可以向其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王红英说,《家庭教育指导令》是司法文书,具有法律约束力,违背指导令,将视情节轻重,受到训诫、罚款、拘留等处罚,如果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前,父母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的案件仍时有发生。长期以来,永定区妇联坚持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摆在首要位置,立足职能,围绕“家庭”阵地,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为抓手,开展家庭教育“第一课堂”公益巡讲,以维权关爱服务为导向,落实重点儿童、重点家庭摸底排查专项行动,积极推进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见效,主动为涉案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法律咨询、心理咨询、家庭教育指导等服务。“下一步,区妇联将与法院、检察院、民政、共青团、教育等部门共同探索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体系,强化家庭监护责任,提升家庭教育能力,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永定区妇联主席龚红霞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