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如何在历史的回溯中认识女人及其地位,怎样看待曾经的过往对现实生活所带来的影响,不仅仅是一个学术理论问题,更是一场从观念到行动的社会变革实践。在社会性别视角下通过历史学教育和历史知识的传授来普及性别平等意识,可改变人们的刻板性别观念,并通过自觉的社会行动改变历史或再造历史。从这个意义上说,新近出版的《中国古代妇女史》一书是一次从性别观念变革到性别平等实践推动的有益尝试。
■ 畅引婷
妇女/性别研究在当代中国和世界范围内的兴起,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妇女在历史上的受压迫地位。尽管随着近代工业革命和女性主义运动的兴起,妇女的地位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历史的沉渣在文化传播中依然发挥着惯性作用,并左右着人们的日常行为。因此,如何在历史的回溯中认识女人及其地位,怎样看待曾经的过往对现实生活所带来的影响,就不仅仅是一个学术理论问题,更是一场从观念到行动的社会变革实践。新近出版的《中国古代妇女史》(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2022年1月版)作为一部研究生教材,通过对历史典籍和史书里有关性别叙事的系统梳理,试图在历史学教育中增强青年一代的性别平等意识,进而在文化传承中为新的性别秩序的建立奠定认识论基础。统观全书,以下几个方面值得关注。
探讨性别视角下的妇女史怎样书写
在历史教学和妇女史研究中,把社会性别分析作为方法,不仅颠覆了人们对妇女的刻板印象,而且在潜移默化中改变着传统的思维方式。因为,女人不是天生的,而是在日常生活里不断被锻造出来的。所以,该书前三章从(自然)性别、社会性别和两性差异入手,探讨社会性别理论在史学研究中的方法论意义。作者认为,长达一百多年遍及多个领域的妇女学研究,揭示了一个一直为人忽略的事实,即男女两性的社会差别,一部分取决于生理差异,一部分取决于社会性别规范,而后者往往是决定两性社会地位的关键。因此,在历史研究和课堂教学中引入社会性别视角,就不仅仅是针对传统历史书写中女性的失语或缺席重新在文本叙事中添加妇女,更为重要的是从结构性的制度入手,探讨女性受压迫的运行机制,以便为女性解放与发展创造条件。将父权制度、文化结构、权力关系、性别差异、阶级属性、身份认同、话语、经验、赋权、主体能动性、妇女口述史等一系列问题纳入妇女史研究的范畴,不仅可以在批判性的历史反思中建构新的性别知识,同时能够在历史书写与社会变革的互动中推动人类社会的文明和进步。
该书认为,将社会性别视角运用于历史研究,首先,要对传统出自男性文人之手的史料进行质疑,跳出主流话语的文本叙事框架,从不同女性的具体身份入手,说明不同历史环境下妇女的实际生活状况;其次,从中国历史文化的具体特点出发,说明男女间的尊卑等级与代际间的长幼有序是怎样辩证互动的;再次,将地域、贫富、观念、情感等因素纳入研究之中,说明妇女历史存在的在时在地性和复杂多样性,而不单纯是与男性相比的地位高低;最后,把妇女作为妇女史书写的中心,透过历史文献的蛛丝马迹了解/理解妇女在一定历史语境下的真实心态,进而通过对历史事实的述说和人们思维方式的改变以及性别平等意识的增强,开辟妇女解放的新路径。
说明中国妇女是怎样被历史塑造的
今天的中国是古代中国的发展和延续,性别文化、性别制度、性别规范、性别角色、女性形象等通过宗族制、家长制、嫡长子继承制,以及多妻制、媵妾制、聘娶婚制等一系列礼俗传统,经过几千年的文化建构和历史演变,在日积月累中形成了一整套规范人们日常行为的道德律令。
该书第四章到第十二章作为全书的主体部分,在对历史文献的仔细爬梳中,以中国历朝历代的时代变迁为经,以两性之间的性别关系为纬,通过史前社会的两性关系、夏商周婚姻制度的变化、婚姻六礼的文化演变、性别文化对女性形象的建构、父权文化对女性身体的规训、女性教育与女德标准的建立、礼法社会的夫妻关系、女性身份与妇女生活、父权制对女性的歧视等内容,对古代历史上的妇女和性别关系进行事实叙述或故事讲述,进而说明两性之间平等的和不平等的性别关系是怎样在具体的历史情境中被统治者和男性文人(包括女性自身)共同建构起来的,探讨男人和女人是怎样创造了性别文化,同时又被性别文化所规训,为人们绘制了一幅古代社会丰富多彩的性别图景。
该书认为,作为中国古代社会最基本的性别制度,父权制的突出表现是男主女从,男尊女卑,男外女内,夫唱妇随。为女、为妇、为媳、为母之道,通过婚姻制度、女性身体、贞操观念,以及审美标准等途径被严格规定,发展到极致,就是把(女性的)守贞节烈与(男性的)忠君爱国相提并论,一方面通过榜样的示范作用在全社会普遍推行,另一方面使女性在家庭生活中的服从/屈从地位进一步强化。比如,婚姻六礼中的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等具有不同的象征意义,既表达了人们对婚姻的基本看法,同时通过对婚姻当事人家庭观念的教育,以实现“家国同构”的目的。婚姻不单单是适龄男女的个人事情,它关乎家族/宗族的兴衰存亡。这种礼俗一方面作为道德标准规范着家族成员的日常行为,另一方面作为一种文化传统在约定俗成中世代延续。再如,嫡长子继承制的出现是为了满足父系宗法社会稳定的需求,但却是通过在妻妾之间划分出尊卑等级和贵贱高低而实现的。这种在性别间和性别内所确立的等级秩序,既是一种统治手段,也是一种教化工具,传递着“君臣”“父子”“夫妇”之间上下有等、男女有别、长幼有序、礼仪有差的道德规范。
揭示妇女在历史上的主体能动作用
受新文化史研究的影响,妇女的主体能动性在中国妇女史研究中的深入挖掘,不仅极大地拓宽了妇女史视野和研究范围,而且使中国古代妇女受压迫的刻板印象得以纠正,妇女生活的多元化和妇女群体的差异性充分显现了妇女历史的复杂多样性。该书认为,妇女作为一个“受压迫”的群体尽管在漫长的封建时代不断被父权文化和制度所建构,但并不能由此否定女性在社会生活中的主体能动作用。生活在夹缝中的古代妇女不仅以顽强的毅力通过各种不同方式与父权制进行抗争,而且以自身的聪明才智为女性文化的建构奠定了基础。该书最后两章通过对妇女能动作用的揭示,探讨礼法制约下的悍妇、妒妇如何挑战父权,说明普通劳动妇女怎样在日常生活里追求真爱,维护自尊,部分女性如何在宗教世界里慰藉心灵,分析后妃、母后们如何突破“内闱”而参与政事,讨论妇女在军事、经济和文化等公共生活领域全面参与的现实可能性。
该书最大的特点,就是对史料的细致爬梳,将深刻的道理蕴含在了事实的叙述之中。比如,唐代妇女较为突出的入道现象,并不仅仅体现了她们对宗教的热情与向往,宗教作为一部分唐代妇女逃避传统人生规划的一个路径,是她们对现实生活的一种反抗。再如,明清贞女的守节行为也是妇女自主选择的一种结果,在当时特定的社会氛围中,守节不嫁的背后隐含着贞女对传统生活的消极抵抗。所以,古代妇女作为传统社会性别体系的参与者或建构者,不仅能充分利用父权制给予的有限权利尽其所能拓展生存空间,而且也可以充分利用父权制的文化机制和制度缝隙为自身的发展争取权益,但其作用和影响都十分有限,礼法名义下的父权制度难以超越。
妇女史既是妇女学或女性学学科建设的基础性学科,也是人们认识“我们是从哪里来”的一条重要渠道。在社会性别视角下通过历史学教育和历史知识的传授来普及性别平等意识,改变的不只是人们刻板的或过时的性别观念,更为重要的是通过自觉的社会行动改变历史或再造历史,为每一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创造条件。从这个意义而言,焦杰的《中国古代妇女史》一书不失为一次有意义的尝试。
(作者为山西师范大学学报编辑部编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