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孔一涵
7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提出“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I型大城市落户条件,完善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鼓励取消年度落户名额限制”。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优秀劳动者离开家乡,在更适合自身发展成长的异地大展拳脚。然而,户籍问题却始终是一个制约人才流动的障碍。离开了户籍所在地,“外来人口”就很难享受居住地便利的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资源,而想要落户城市,往往面临着诸多限制。此次出台的《“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为落户政策进一步“解绑”,不仅为当前数量庞大的流动人口纾困解难,还将促进劳动力资源优化配置,为城市发展注入一剂“强心针”。
城镇化发展的核心在人,一个蓬勃发展的城市,必然需要许多有活力、有干劲的人才,因此,人才流动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关键。对于在异乡漂泊奋斗的流动人口来说,“政策担保落户”将为他们带来更多安全感。全国整体放宽的落户限制也将为个人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给予他们更多拼搏奋斗的勇气,让人才在更广阔的天地内找到最适合的舞台。
户籍政策改革的目标,是减少人才自由流动的障碍,而归根究底,“高门槛”户籍政策对人才的限制往往体现在与户籍绑定的社会资源福利上。在放宽人口流动限制的同时,政府还应逐步扩大社会福利覆盖面,避免劳动力一味涌向城镇,此消彼长带来乡村“空心化”。通过进一步均等大小城市间、城市与乡村间的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公共服务,让城镇化和乡村振兴相得益彰、相辅相成。
新型城镇化是时代的必然趋势,放宽人才流动限制仅仅是一个开始。要让流入的人才在城市安居乐业,还需城市做好引进人才的配套服务,用切实的幸福感留住优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