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儿童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妇女儿童事业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给予深情寄语。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内蒙古、五次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
亲切接见妇女代表并对做好妇女儿童事业提出殷切希望,为推动新时代内蒙古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
内蒙古自治区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在经济稳步提升、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妇儿工委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督促作用,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推动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深入实施,关心关爱妇女儿童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妇女儿童福利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全区妇女儿童事业不断开创新局面、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思想政治引领用真情,做到有形有感有效。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始终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坚持把妇女儿童工作纳入地方法规政策体系、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部门专项规划、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目标考核范围,定期听取妇女儿童工作情况,审议研究解决妇女儿童有关问题,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妇女地位、关心妇女事业、支持妇女工作的良好氛围,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思想武装持续深化。自治区妇儿工委及成员单位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北疆巾帼思政大讲堂”为载体,深入实施“北疆巾帼铸魂工程”,不断以党的创新理论教育妇女、以活动载体吸引妇女、以精准服务凝聚妇女、以典型示范带动妇女,切实把广大妇女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干部队伍扩量提质。全区各级党政班子合理配备妇女干部,仅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就达到10.19%;畅通女性进入党政机关“入口”,自治区新录用公务员和新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中女性比例均超过50%;采取举办专题研讨、挂职锻炼、参与巡视等方式,着力提升女干部综合素质。典型作用不断彰显。大力宣树“人民楷模”都贵玛、“全国脱贫攻坚楷模”白晶莹等一大批先进典型,开展评选“五好家庭”、寻找“最美家庭”等活动,让榜样的力量在新时代绽放更夺目的光彩。
践行初心使命下真功,做到用心用情用力。全区党委、政府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协调、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妇女工作机制,在出台法规政策、编制规划、部署工作等各个环节,充分考虑两性的现实差异和妇女特殊利益,促进妇女事业全面发展。健康水平持续提高。2012年至2021年,全区妇幼保健经费投入48.4亿元,妇女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0.45岁,比2010年提高3.51岁。2021年孕产妇死亡率、婴幼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比2012年降低10.72/10万、7.08‰和7.97‰。积极开展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和宫颈癌、乳腺癌检查,通过实施农村牧区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项目,仅在2010年至2020年就发放救助资金10056万元。同时,优化妇幼卫生资源配置,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日趋完善。截至2020年,全区新建、改扩建盟市级妇幼保健机构4所,旗县级妇幼保健机构64所。我区50家医疗机构获全国“爱婴医院”称号,3家医疗机构获全国“百家优秀爱婴医院”称号。推进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累计受益农牧民932万人。教育就业有效保障。2012年至2021年,全区教育经费投入6677.21亿元,103个旗县(市、区)义务教育全部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提前实现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目标,全区无因贫失学辍学情况,女童、女生平等受教育权利得到充分保障。2021年,女性青壮年文盲率为0.85%,较2010年下降0.71个百分点;由就业培训中心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中女性所占比例达到66.53%,比2010年提高近20个百分点,妇女就业人员占全部就业人员的比例持续保持在40%以上。法律制度不断健全。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一系列事关妇女儿童发展的政策法规文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开通涉及侵害儿童合法权益案件的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综合救助,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2021年比2012年增加近30个。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广泛开展文明家庭创建,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创建全国文明家庭18户、自治区级文明家庭210户,评选“最美家庭”10万余户。全区建成儿童之家2387个,为城乡社区特别是农村牧区的儿童提供校外学习娱乐活动场所。
贯彻实践要求发真招,做到落细落小落实。全区各级妇联组织紧紧围绕“国之大者”强化引领服务联系,紧扣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顺应内蒙古妇女儿童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持续深化巾帼建功系列行动,精心策划开展“我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十送”活动54项,覆盖800多万妇女儿童,帮助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开展女大学生专场招聘活动268场,提供就业岗位8.7万个,落实女大学生就业6065人。新一轮疫情发生后,宣传组织动员2.3万名北疆巾帼志愿者、100余辆志愿者爱心车参与疫情防控和送温暖,共募集660余万元款物,分68批次捐赠发放抗疫一线和封控管控区老人、妇女儿童和特殊困难群体。把维权服务做在平常、抓在经常、落到基层,常态化做好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和侵害妇女儿童权益问题排查行动,排查各类纠纷问题200余件,跟进做好化解工作。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落实打拐专项行动,排查家庭302万户,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31条。办结妇女法律援助案件238件,帮助240人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协调推动将“扩大妇女两癌筛查覆盖面”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并争取经费7389万元,把党的关怀和温暖送到妇女儿童身边。妇儿工委推动成员单位围绕“两纲”任务及职责创新工作思路方法,为妇女群众办实事58件,汇总清单849条。
新的赶考之路使真劲,做到提速提档提效。奋进新时代、踏上新征程,在更高水平上推动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既面临机遇,又任重道远。我们将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国妇联的有力指导下,聚焦助力建设“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坚持党建引领,坚持守正创新,扎实推动妇女儿童发展两个纲要落地落实,全面深化北疆巾帼铸魂、家家幸福安康、强基扩面促活三大工程提质增效,深入抓好科技创新、创业就业、乡村振兴、维权关爱、生命健康五项巾帼行动量质双升,切实发挥好“大纽带”“大家庭”“大学校”“大智库”“大窗口”作用,以大团结大联合共建引领北疆巾帼建功大舞台,以大宣传大展示同促内蒙古经济社会大繁荣,团结带领全区各族各界妇女坚定不移走好新的赶考之路,努力在推动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上争取更大作为,在参与乡村振兴建设、改善民生福
祉、促进共同富裕中实现更大突破,在建设文明家庭、培育良好家教家风中采取更大举措,
在促进全区经济社会与妇女儿童事业同步发展中取得更大成效,为共同建设伟大祖国、共同创造美好生活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扬帆勇创巾帼梦,阔步前行向未来。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牢牢把
握中国妇女运动的时代主题,以责任与担当绘制绚丽多彩的北疆
画卷,用奋斗与坚持唱响不让须眉的巾帼赞歌,努力在更
高水平上促进内蒙古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崭新风采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