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霸王条款”涉嫌变相强迫加班
近日,一网友在社交平台爆料称,深圳一公司发布《关于严格执行加班制度的公告》,要求员工每月加班时长必须达到30小时,如果员工加班未达到30小时,需要向公司捐300元。记者从涉事公司核实此文件属实,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表示,这是公司内部的事情。
“加班不满30小时捐300元”绝非内部之事,这种“霸王条款”不仅践踏法律,也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方面,监管部门应当对企业类似的行为依法处以严厉的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整改和纠正;另一方面,面对企业的各种劳动违法行为,广大员工应当敢于说“不”,并向劳动监管部门反映和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权。
别让“地铁寻宝”成为公共安全隐患
最近,上海、厦门、广州、深圳等多地有网友进行“地铁寻宝”,将盲盒、明信片、手工发夹等物品藏在地铁站内的隐蔽角落,通过视频或照片发布时间、位置等信息,引导大家去“寻宝”。“藏宝”的人有手工艺品卖家、手工爱好者,也有处理家中闲置物品的市民。
“地铁寻宝”活动可能造成不必要的人流聚集,干扰交通秩序,成为安全隐患,需要有关部门和相关平台,对此类游戏活动进行必要的规范,引导游戏活动在合理的空间和时间内举办。与此同时,还应加强对公共场所的管理和对公众公共安全意识的培养,并对各种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风险行为保持足够的警惕,防患于未然。
就业歧视岂能理直气壮
近日,网传深圳某教育公司招聘员工时,要求手机倒数第五位数字不能为“5”引网友热议。该公司员工回应称此要求是公司老板的要求,并称入职后可以换手机号,如果不同意此要求就不会录用。
奇葩就业歧视现象频发,招聘标准凭用人单位随心所欲和公司老板异想天开而随意制定。如此标准已然成为就业招聘中的公然歧视,提升了求职的难度,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防止和纠正类似奇葩招聘,必须要让法律真正“长出牙齿”,依法严厉打击就业歧视,畅通维权渠道,真正为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保驾护航。
“以暴代管”式教育不可取
9月3日,河北秦皇岛一学校在校门口放置带有“免费碎手机”标识的桌子,引发网友争议。校方回应称此举意在震慑学生,学生有需要可以提前报备,但如果学生没有提前报备偷摸带手机,一旦被发现后学校会砸碎手机,砸碎后学校会照价赔偿给家长,此举已经过家长同意。
当众砸毁学生手机的惩罚方式,看似雷霆万钧,实际上更容易激起被罚学生的逆反心理。学生违规,自然需要接受相应的惩罚,但这种批评教育不能突破底线,而且销毁学生手机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或许,下次再制定手机管理细则时,学校愿意俯下身去和学生一起讨论,制定出一个相对周全的解决方案,今日的“碎手机”闹剧便不会再出现。
侯文雅 整理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