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丛容闪
近日,北京警方通报演员李某某多次嫖娼被行拘。据媒体报道,演员李某某为李易峰。类似丑闻,在娱乐圈并非孤例。
近年来,明星触犯法律的事件屡有发生,昔有吴亦凡“直言不讳”表清白,今有李易峰“真情实感小作文”如是道:李易峰三个字“是活在自己的影视作品中,是活在作为青年人对这个时代的社会责任中,是活在一个公众人物对自己言行举目的担当中”。如此熟悉又打脸的戏码,不仅击碎了公众的好感与期待,也再次污染了社会环境与风气。事实证明,无论多么“言之凿凿”的表白,多么“信誓旦旦”的声明,在事实真相面前,都显得苍白且可笑。
遵守法律红线和道德底线,本应是公众人物率先捍卫的。须知,演艺圈不是法外之地,任何公众人物都不能试图僭越法律;社会舆论不是没有记忆,不管身处哪个圈子,光环有多闪,名气有多大,一旦行为涉嫌违法,法律不会放纵,公众不会轻饶。
有个别网友认为明星去嫖娼,是满足个人生理需求又不用负责任的“明智”之举,这种错误的价值观令人大跌眼镜。嫖娼不仅失德而且违法。作为公众人物更应该言行有度,表里如一,遵守法律法规。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遵守法律红线和道德底线,本应该是公众人物的基本修为。如果明知故犯、以身试法,又岂能再有其立足之地?
李易峰事件就是一个警示,放纵自己的欲望,不洁身自好,必将自食其果。只有台上台下、人前人后都是真真正正的正能量,才会有长长久久的流量。不管是哪个圈子的哪个“顶流”,都请牢记:远离违法犯罪,别心动更别行动!人生之路该怎么走,人生轨迹该怎么画,都须三思而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