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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 新女学

党全面加强对新时代妇女事业的领导


    “新时代的妇女儿童——中国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十年成就展”2022年9月29日在京开幕。

    ·编者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旗帜鲜明地提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重大政治命题,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党和国家事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在这一历史进程中,党高度重视和积极推进妇女事业和妇女工作,把妇女事业全面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用创新理论引航妇女事业发展,用显著制度优势为妇女发展保驾护航,引领妇女事业取得突破性进展。非凡十年,伟绩灿然。妇女事业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取得的历史性成就,为党的百年历史谱写了浓墨重彩的华章。

    ■ 姜秀花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旗帜鲜明地提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重大政治命题,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党和国家事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在这一历史进程中,党高度重视和积极推进妇女事业和妇女工作,把妇女事业全面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用创新理论引航妇女事业发展,用显著制度优势为妇女发展保驾护航,引领妇女事业取得突破性进展。

    强化思想领导,用创新理论引领妇女事业发展

    思想就是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事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事关党和人民事业全面发展、事关夯实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的战略高度,就发展妇女事业、做好妇女工作和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妇女事业、做好党的妇女工作意义重大,关系到团结凝聚占我国人口半数的妇女,关系到为党和人民事业发展提供强大力量,关系到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指出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党的妇女工作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发展妇女事业、做好妇女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大重视、关心、支持力度。强调要推动妇女走在时代前列,做伟大事业的建设者、文明风尚的倡导者、敢于追梦的奋斗者。强调要牢牢把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主题,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指出这是实现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的正确道路。强调要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指出在出台法律、制定政策、编制规划、部署工作时充分考虑两性的现实差异和妇女的特殊利益;保障妇女权益必须上升为国家意志,要消除针对妇女的偏见、歧视、暴力,让性别平等真正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和价值标准。强调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指出要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强调妇联组织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指出妇联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党开展妇女工作最可靠最有力的助手,要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意识、服务妇女意识,把联系和服务妇女作为工作生命线。强调要加强全球妇女事业合作,指出要通过交流与合作营造有利于妇女发展的国际环境,共建共享一个对所有妇女、对所有人更加美好的世界。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妇女事业、做好妇女工作、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妇女和家庭的地位作用、发展道路、目标任务、根本要求,科学回答了妇女事业发展的一系列方向性、根本性、战略性问题,把我们党对妇女事业发展的规律性认识提升到新高度,具有鲜明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征,开辟了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中国化新境界,为新时代中国妇女事业发展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朝着什么样的目标继续前进进一步指明正确方向,提供根本遵循。

    强化政治意志,科学谋划和引领妇女事业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进一步强化实现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权益的政治意志,系统擘画妇女事业发展蓝图,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领妇女事业发展方向和目标定位。

    强化党的政治意志。党的十八大首次将“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写入大会报告,并在十九大报告、二十大报告中重申这一点,从而使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实然性”上实现了新的突破,表明党中央将实现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权益作为治国理政的根本性问题来对待和解决,为党进一步引领妇女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政治保证。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坚持和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将党发动妇女运动、实行男女权利平等、发挥妇联组织作用、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等作为党百年奋斗的重要内容,体现了党对妇女运动、妇女事业发展的高度重视。

    系统擘画妇女事业蓝图。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坚持推动妇女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十三五”“十四五”规划纲要均有专门章节对促进妇女发展作出部署,不仅制度韧性更加突出,更体现了党对男女平等作为妇女发展重要前提的深刻认识和价值选择。党的十八大以来,第三周期妇女发展纲要各项目标基本实现。第四周期妇女发展纲要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妇女事业、做好妇女工作、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精神,根据中央决策部署,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在延续以往重点关切领域的基础上,增加“妇女与家庭建设”领域。

    指导制定妇女运动方针任务。全国妇女代表大会是妇联组织的最高领导机构。通过全国妇女代表大会将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落实到妇女运动和妇女工作中,是党领导妇女事业的重要制度安排。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指导召开了中国妇女十一大、十二大,明确了新时代妇女运动和妇女工作方针任务,号召广大妇女永远听党话跟党走,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激扬巾帼之志、奉献巾帼之力、彰显巾帼之美、唱响巾帼之歌。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两届大会开幕式,在大会后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并发表重要讲话,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广大妇女的亲切关怀,对妇女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妇联组织的殷切期望,这成为做好新时期妇女工作、推进妇女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献。

    强化国家意志,进一步完善妇女权益和民生保障体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妇女权益,靠发展改善妇女民生,妇女权益法治保障更坚实,党政主导的妇女权益保障机制更健全,妇女民生和发展政策更完善。

    妇女权益法律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把保障妇女权益系统纳入法律法规,上升为国家意志,全面融入国家治理体系和全面依法治国进程,贯穿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个环节,成为我国人权保障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长期以来业已形成的以宪法为基础、以妇女法为主体、包括一百多部单行法律法规在内的法律体系不断增加新成员,婚姻家庭领域法治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妇女和女童人身权、人格权保护进一步强化,同时增强了对不同群体、不同领域妇女的权益保护。妇女法修改的过程中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回应广大妇女对美好生活新向往,进一步增强妇女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成为修法的根本意旨。

    党政主导的妇女权益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为推进在法律政策顶层设计、实施和监督全过程充分体现男女平等价值理念,在国务院妇儿工委推动下,国家和31个省区市源头保障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发展的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普遍建立。人大的科学立法、政协的民主协商作用进一步凸显。维护妇女权益的多部门合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妇女权益司法保护实践不断创新,各级检察院、法院等司法实务部门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就业性别歧视、性骚扰、性侵、家暴、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纠纷等妇女权益重难点问题上不断取得新突破。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城乡社区、进家庭不断推进,妇联组织维权服务更扎实,保障妇女权益的法治精神、法治文化纳入全民普法宣传。

    妇女民生政策体系进一步发展。民之所向,政之所盼。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格外关注消除妇女贫困、促进妇女就业、教育、社会保障、生育政策配套措施等,着力解决广大妇女和家庭急难愁盼问题,基本形成了以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为引领的、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的政策措施体系,不断满足妇女美好生活需要,使妇女得实惠、普受惠、长受惠。如将妇女脱贫纳入国家扶贫专项规划同步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年人完善关爱服务体系。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消除性别歧视;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妇女创业就业。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妇女平等参保。建立“控辍保学”责任制,确保教育性别公平。切实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确保农村妇女“证上有名、名下有权”。出台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等等。

    党和国家也高度重视人大、政协妇女工作机制建设,要求逐步提高女性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比例;重视女干部培养和选拔,要求逐步增加各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数量,提高政府部门女性领导干部女性正职数量;重视妇女基层民主政治参与,要求提高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村民委员会主任中女性比例。重视女性科技人才成长,出台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的若干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妇联组织桥梁纽带作用

    群团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妇联等群团组织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充分发挥妇联组织桥梁纽带和得力助手作用。

    加强群团改革顶层设计。党从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统筹谋划包括妇联组织在内的群团改革。2015年中央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7月召开党的历史上第一次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作重要讲话,指明群团改革方向目标和基本要求,强调群团组织要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党的十九大报告、二十大报告、十九届历次全会,都对发挥妇联等群团组织桥梁和纽带作用提出要求。习近平总书记组织会议专题讨论全国妇联改革,亲自审定2016年全国妇联改革方案,中央书记处指导全国妇联制定“十四五”时期妇联事业发展规划和深化妇联系统改革方案,明晰妇联改革路线图,推动妇联改革向基层延伸,改变机关干部作风,加强网上妇联建设,创新工作方式等,使妇联组织面貌焕然一新。

    党领导妇联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党充分发挥全国妇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妇联系统、妇联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审阅全国妇联党组报告并作重要批示,中央书记处通过定期听取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处全面工作汇报、审示重大问题请示报告,以及执行中央重要指示和决定情况的专题报告等方式,加强对妇联组织和妇联工作的领导与指导。全国妇联党组制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工作制度,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妇联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机制性召开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对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和妇女儿童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团结引领妇女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党注重发挥妇联组织桥梁纽带和得力助手作用,把思想政治引领贯穿于妇联开展的各种活动,用党的创新理论教育妇女,用特色活动吸引妇女,以典型示范带动妇女,引领广大妇女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国之大者,深入实施巾帼脱贫行动、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科技创新巾帼行动、创业创新巾帼行动、妇女岗位建功活动等,组织动员妇女争做伟大事业的建设者、文明风尚的倡导者、敢于追梦的奋斗者。围绕加强家庭建设总体部署,深入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围绕妇女所需所盼,着力开展常态化维权服务和关爱服务,把党的关心和关爱传递给妇女。

    非凡十年,伟绩灿然。妇女事业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取得的历史性成就,为党的百年历史谱写了浓墨重彩的华章。

    (作者为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注:本文为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共产党领导妇女运动百年重大成就研究”(批准号22ZDA02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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