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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 视点

青春的世界岂能让文身侵蚀


    □ 韩亚聪

    近日,全国多地的民政、检察、市场监管等部门,相继开展行动或者出台规定,对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商家进行查处。这彰显了国家对文身低龄化现象的整治决心,对相关市场主体触碰红线行为的“零容忍”。同时,这也从侧面反映出未成年人文身依旧存在“市场”,治理未成年人文身既需要一以贯之的坚持,也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综合工程”。

    文身“低龄化”现象的出现,是近年来让家长们和社会各界颇为忧虑的“成长问题”,文身影响孩子身心健康,“日渐成为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风险点”已是普遍共识。

    有些孩子热衷文身,叛逆心理和好奇心固然是重要的内因,但影视剧、短视频等媒介构建的社会环境,一些文身商家无差别地向孩子们敞开大门,成年人对孩子价值观的影响和诱导等因素,对于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较弱的未成年人而言,无疑是一种放任和诱惑。要知道,一次文身,不仅会面临身体受损的风险,也可能会影响未来的就业和生活,站在人生起点上的孩子们,不足以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正是意识到这是件看似微小却事关孩子成长和未来的大事,近年来,多地以地方立法、人大决议、部门联合发文等方式明确了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多地人民检察机关先后启动了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今年6月,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文身治理。

    让文身消失在未成年人的世界,并不是一件单打独斗的易事,这从“《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印发给14个部委”也能看出,这场治理行动需要加强统一部署,强化源头防控,落实部门责任,把治理之“网”织大织密,实现一呼百应,协作推动,综合治理。

    遏制行为,需要扭转观念、营造环境。影视剧、短视频、文学作品等,无论什么载体和平台,只要为未成年人文身“站台”,明里暗里向未成年人传递“文身自由”的观念,就需要相关部门“亮剑”。对于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企业、组织和个人,更要露头就打,杀一儆百。当然,也要充分发挥家庭和学校的教育和塑造功能,在教育、引导孩子价值观上以身作则,将增强孩子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功课做在平常、做在经常。

    对于身心尚幼的孩子们来说,文身绝不应该是“自由选择”,更不能成为一些人的利益来源和扭曲个性观的延伸。孩子们需要的是,健康阳光的身体和纯洁无瑕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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