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一家月子中心因在鸡汤里加党参被罚,月子中心还有些委屈:产妇坐月子鸡汤里加党参,这不是常见做法吗? 怎么就违规了? 很多网友也不理解:我家也这样啊,我妈给我煲汤还放党参呢。
其实,这个事情确实违法了。按相关法规,党参并未列入我国“药食同源”目录,不建议日常加入药材炖汤。也就是说,党参和大枣不一样,并不是一种“既是食品也是药品”的食材,而是药材。
中医常说“药食同源”,为什么日常饮食中放点常见药材就不行? 这就涉及药材、药食兼用食材和普通食品的区别。
基本特性不同、使用对象不同,药材不能作为食材随意用
食品,必须具有高度安全性,绝大多数人可以日常食用而不会带来明显身体不良变化。食品既要有一定营养价值,还要有一定的感官美味特性。
所谓“是药三分毒”,药品仅对部分患者的治疗有益,而且还有严格数量限制;而对另外一部分人,药品可能带来不良作用,扰乱代谢平衡。药品不需具备营养价值,更不需要有感官美味特性。
药食兼用食材,则居于食品和药品中间,它既有一定食物特性、有一定口感和质地、有一定营养价值,而且在传统上用于食品,但比普通食物“药性”强一些。所以,药食兼用食材不像大米饭、大白菜那样可以人人吃、天天吃,有些人吃了可能会不舒服,即便能吃其量也是有限制的。比如,莲子、芡实等虽然是食品,显然不能大碗吃,而只能少量配一点在粥或汤里。
简单说,食物注重的是安全性、营养性和美味性,调节生理功能和治病是它的次要功能,而且这个功能是比较弱的。长时间的食养的确可让身体状况发生变化,但人们不会指望在生病时吃某种食物,一天之内就出现明显变化。
上述月子中心往鸡汤里加党参的做法的确值得商榷,党参可以天天吃、随便吃吗? 传统医学认为党参能“补气”,但是不是需要用它、要用多少,则需要医生进行判定。在没有医生处方的前提下,月子中心随便给哺乳妈妈使用中药材,就是违法的。
有些人会说“我家门口那家餐馆煲汤还放了党参呢”,那如果查到也是一样要处罚的,在不了解食客体质的前提下,为什么要随便给食客吃药呢? 至于“我妈妈也煮了党参鸡汤”就更值得深思了,如果妈妈确实懂中医那是可以的;如果她不懂,只是听说某种药材“补气”“补血”,就加在汤里随便给孩子喝,那则是不安全的,这种做法绝对不应提倡。
许多“古法”“传统操作”并不安全,家庭食品加工也要安全第一
如果按照食品工业管理法规,绝大多数家庭厨房是达不到安全标准的,在食品配料选择上也是如此。谁家的饮食操作都不是国际标准,“我家是怎么做的”也不能成为安全无害的判定标准。
实际上,很多所谓的“传统操作”也并不安全。比如,国家禁止在食物制作中添加硼砂,有些家庭至今仍在使用;国家禁止在烹饪中直接使用亚硝酸钠(硝),但有些家庭作坊还在直接用它腌肉、腌鸡;国家禁止在做皮蛋时使用黄丹粉(氧化铅),有少数家庭还在使用。他们的理由是“自古以来就是这么用的”“我爷爷奶奶那辈起就是这么操作、这么吃的,也没出过什么事”。
食品加工中合法使用的食品添加剂,都是经过安全性评估,做过急性毒性、亚急性毒性、蓄积毒性、致癌性、致畸性、致突变性等各种实验,然后再打了很大的安全性“富裕”,才限量应用于食品当中。但就是这些成分,很多人反而是无比恐惧、看“添加剂”色变。而自己家里“古法”使用的配料,明明已被科学研究证明有很大安全风险,但只要没把人“放倒”,就可毫无恐惧地违规使用。这就不得不让人感叹有些人对待食品安全的“双重标准”了。
学会区分食材与药材,保健药材入饮食应先咨询医师
中医认为,健康人需要阴阳平衡、寒热平衡、脏腑平衡,“药材入餐”并不是简单吃一种药材就能促进健康。药膳食疗需要医师给出配方,而且要按照病人身体状况调整配方。餐饮店为了招徕食客,在饭菜和汤品中乱加中药材,很可能让部分体质不适合的食客体质变得更不平衡,反而有害无益。家庭饮食,也是同样道理,提醒大家在日常饮食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没有处方和医嘱,不能随便吃药材和药物,哪怕是保健药材也一样。
2.食物和药物(药材)的食用目的不同,安全性也不同。药物(药材)是治疗疾病的,只适用于需要它的某些疾病状况或特定体质的人。即使是“药食兼用食材”,也不能随便多吃,而且要注意自己的身体情况,有不良反应要立刻停吃。
3.用错了药物(药材),会伤害自己和家人的身体。我国法规禁止餐饮机构在食物中添加药物(药材),如果餐饮机构违规使用药材,则有可能影响消费者身体健康。
4.大家在外就餐时,不要因为某款菜品宣传“滋阴壮阳”“大补气血”就趋之若鹜。自家想在食品中加入各种药材时,最好先咨询医师,了解药材是否适合自己和家人的身体情况、加多少量是安全的,并注意及时观察食用后的身体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