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版:权益观察 PDF版下载

版面: 权益观察

甘肃省妇联坚持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经济救助一体推进

守护受侵害女童,把维权进行到底


    ■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袁鹏

    日前,甘肃省妇联工作人员再次联系了未成年受害人林某,得知她的学习、生活已经完全恢复了正常,倍感欣慰。

    至此,一起女童被性侵的案件,在甘肃省妇联权益部两次法律援助下,犯罪嫌疑人由一审法院判决为猥亵儿童罪,二审法院改判为强奸罪,罪犯最终受到了法律应有的惩处,而受害人的生活也逐渐步入正轨。

    匿名电话

    女童被性侵案件,一直以来是甘肃省妇联高度关注的问题。

    2021年7月8日,甘肃省妇联妇女维权中心12388电话平台接到一个匿名电话。对方问:有一名女孩被人“欺负”了,该如何用法律手段维权?

    接电话的甘肃省妇联法律顾问了解情况后,建议被害人的监护人、法定代理人或者亲属前来甘肃省妇联,将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2021年7月13日,被害人林某的亲属来到甘肃省妇联权益部。

    经了解得知,2021年4月一天下午,未成年人林某到犯罪嫌疑人冯某经营的照相馆拍照,冯某对林某实施了猥亵、强奸。

    权益部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向主要领导进行了汇报,甘肃省妇联党组高度重视,研究后决定,立即启动“中国妇女法律援助行动”工作程序:

    首先指派在维护妇女权益保障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的北京大成(兰州)律师事务所为被害女童林某提供法律援助;其次指定专人负责此案的协调工作,并安排省妇联心理咨询顾问给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同时,工作人员及时与司法机关就案件进行沟通。

    一审判决

    援助律师接受指派后,先后3次前往白银市某县法院了解案情、查阅案卷。与被害人家属沟通具体诉求,收集相关证据,向该县人民法院提交了《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2021年7月26 日,某县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援助律师在庭审中就被害人主张的诉求提交了确实证据,同时从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方面充分发表代理意见。甘肃省妇联权益部工作人员旁听了庭审全过程。2021年9月14日,某县人民法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1.被告人冯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2.被告人冯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林某医疗费、交通费共计1332.36元。

    由于对一审结果存疑,甘肃省妇联权益部、北京大成(兰州)律师事务所对林某被性侵案件进行专题研究。双方认为,一审法院判决认定罪名错误,犯罪嫌疑人冯某应构成强奸罪,而非猥亵儿童罪。

    于是,甘肃省妇联再次向林某提供了法律援助,支持林某申请抗诉。援助律师对该案刑事部分向该县人民检察院提出了抗诉申请,理由如下:

    被害人林某陈述的事实符合强奸罪的客观特征,具有可信性;被告人冯某在其与被害人法定代理人进行交涉时承认了强奸行为;法援律师对其他问题进行了合理的解释。

    某县人民检察院支持林某的抗诉申请,向白银市人民检察院提出刑事抗诉书。白银市人民检察院于2021年12月9日出具《支持刑事抗诉意见书》。

    持续援助

    2022年1月19日,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对此案进行了审理,省妇联法律顾问团队到庭参加诉讼并提交了律师意见。2022年3月2日,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撤销某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第一项,以冯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援助工作并没有止步。

    在办案过程中,甘肃省妇联工作人员了解到被侵害女童家境困难,父母务农,家中几个孩子同时在校就读的情况。甘肃省妇联权益部联系林某的监护人,向其提供经济救助金5000元。此后,对受害未成年人的心理状态给予了持续关注。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了解到,在整个案件的办理过程中,甘肃省妇联党组始终高度重视,全程跟进,使被害人的权益得到维护。甘肃省妇联权益部与妇联顾问团队,通力合作,各司其职,确保本案维权工作有序推进。

    “维权无小事,打击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这项工作任重道远!”甘肃省妇联权益部负责人告诉记者。

0
© 2021 中国妇女报
ICP备:京ICP备05037313号
您的IE浏览器版本太低,请升级至IE8及以上版本或安装webkit内核浏览器。